精華區beta FTV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前文恕刪 建議:髒話當然一率禁止 那爭議性的文字或形容詞 有哪些不能用 ( 哪些可以用 ) 乾脆請版主把哪些爭議性文字另外弄成一個公告 這樣明白一點 每次有爭議性的時候 版主執行版規也很為難 小小的意見 -- 無心的殺人兇手 還是不會改變她是殺人兇手的本質 永遠的殺人兇手--麥雅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3.32
mysheros:從法制史來看 法典是無法鉅細靡遺的列舉所有情形 10/02 11:22
mysheros:那樣只會顯得漏洞百出 無法跟上社會變化 10/02 11:28
mysheros:只有透過概括規定 再配合執法者的解釋 才能達到規範目的 10/02 11:29
mavislin1980:也對啦 只是覺得很爭議的用詞可以列看看 10/02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