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況明潔 為「愛」狂花120萬
【記者褚姵君/報導】
揮別情變,況明潔撒 120萬瘋狂血拚?她笑說:「拜託,我不是那種會發洩的人啦,
我買東西有原則的,不能幫我賺錢的,我絕對不會買!」與吳名遠分手後,況明潔生
活一切如常,唯一的改變,她說:「跟理財專員見面的次數變多了。」
前晚在民視八點檔「愛」拍攝現場,況明潔小秀了一下她從香港「敗」回來的戰利品
,手上的水晶戒指2000多元、造型手表5000多元……單品價格都不高,真難想像她花
了60多萬到底買了多少東西?怎麼扛回來的?
不只這樣,回台灣以後況明潔又到造型師朋友那裡採購了60多萬行頭,總計為「愛」
已經砸下120萬,以她一集片酬4萬估算,要拍30集才回本,她搖頭苦笑:「沒辦法啊
,我演的角色是台灣時尚界的一姐ㄟ,等於是電影『穿上 PRADA的惡魔』中梅莉史翠
普的角色,要買大名牌,我拚不過別人,只能靠造型取勝,量要夠多才行。」
與吳名遠交往八年,況明潔說:「以前我從來沒理過財,從來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錢。
」分手後,她搬到信義區一戶30坪大的舊公寓,開始學習理財,幫她規劃的專員知道
她花那麼多錢置裝,兩顆眼珠子差點掉出來。
況明潔則說:「這些都是必須的投資啦,你看我都沒買拖鞋式的高跟鞋,就是因為這
種鞋,工作不能穿出去,不能幫我賺錢我就不會買啊。」結果她發現一到假日就不知
要穿什麼,只剩運動服可穿,非常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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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明潔在民視八點檔「愛」中演時尚界女強人。記者褚姵君/攝影
【2006/11/16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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