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llce (沉默不代表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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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林在培為酒駕友作偽證 義演50小時換緩起訴
時間Sat Mar 22 08:22:55 2008
林在培為酒駕友作偽證 義演50小時換緩起訴
【張沛森╱桃園報導】演員林在培涉嫌幫酒駕的友人王可信作偽證,桃園地檢署同意以
義演50小時,換取緩起訴,將在日後安排他在公益活動中義演。他經紀人JoJo昨得知此
事,表示:「不清楚過程,尊重司法處置。」
去年6月30日凌晨,林在培的友人王可信在桃園八德市介壽路路段酒駕,被酒測達0.47
毫克,開3萬4千元罰單,並吊扣駕照1年。
王男不甘被開罰單,向桃園地院交通法庭聲明異議,指稱當時是酒後在車上睡覺,沒有
駕車行為,還稱有林在培和另一名男子林長益可以幫他作證。
監視器還原事實
林在培、林長益向法官表示,當天和王可信一起喝酒,酒後扶王上車睡覺,王男當時沒
有開車,當時法官採信後裁定撤銷原處分。
但警員不服,自行蒐證,找到監視器畫面,王男開車前進、後退的畫面,證實林在培等
人說謊,乃將3人分別依偽證罪、教唆偽證罪送辦。
檢方開庭調查後,林在培坦承偽證並認錯,檢察官以捐助公益團體8萬元或義演50小時
做為緩起訴的條件,他選義演50小時換緩起訴,另林長益和王可信涉案部分將另案處分
。
http://img.1-apple.com.tw/cms/060328/twapple/640pix/20080322/EN08/EN08_002.jpg
林在培因幫朋友酒駕脫罪,涉嫌作偽證。
【2008/03/22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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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166.7
推 lverson52000:我看成林在培半裸出書=.=(驚) 03/22 11:30
推 goshfju:50小時?? 是戲裡50小時@@? 03/22 13:35
→ narcissusli:這義演可不能找"愛"的編劇 03/22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