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0 聯合報
被控撞人肇逃 倪齊民到案喊冤
【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藝人倪齊民被控於上月25日凌晨在台北市新生南路駕車撞傷李姓女騎士後肇事逃逸;倪齊
民昨天下午到案,矢口否認撞人肇逃,警方仍將他函送偵辦。
李姓女騎士報案指出,上月25日她騎機車由北向南行駛,經過台北市新生南路台大對面的
慢車道,一輛白色休旅車突然切到她的車道,把她撞倒,駕駛肇事逃逸,她的右膝蓋嚴重
瘀傷。經黃姓目擊者提供車號,她向警方報案;警方查出車主是倪齊民。
昨天下午倪齊民由李姓經紀人陪同,至大安分局偵查隊說明案情並製作筆錄。倪向警方表
示,事發時他開著自己的「凌志」白色休旅車行經新生南路,由北往南駕駛,當時有一輛
黑色賓士車,不斷在他的車子前面蛇行、變換車道,還一度與他的車子差點碰撞,他因此
將車停在路邊,並下車察看,確認車子沒有損傷後才開車離開。
倪齊民還將當天所駕駛的白色休旅車開到警局門口,由警方勘查車身是否有擦撞痕跡,並
與李姓女機車騎士的機車比對。倪齊民喊冤:「大家可以看看我的車子,一點鈑漆的痕跡
都沒有,怎麼可能發生過擦撞?」他並要求警方調閱現場錄影帶還他清白。
警方初步勘查,倪齊民的座車車身並未發現曾經碰撞、鈑金噴漆痕跡,但因女騎士及目擊
者指證他撞人肇逃,警方仍將他依過失傷害及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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