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eepcat1201 (貪睡貓)
看板Facebook
標題[新聞] 受保護令女子 Facebook上「戳」別人 入獄
時間Tue Oct 13 01:58:41 2009
2009/10/12 18:10 Yahoo!奇摩特約記者薛怡青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12/35/1stsc.html
在Facebook上可不要亂「戳」(poke)別人,否則可能因此違反某些法令
而入獄。在美國,就有一名女子由於本身受到保護令
(Order of protection)的限制條款,但是她卻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
透過Poke功能與另一名女網友連繫,因此違反了美國所發出的保護令限制
條款,而遭到歹補入獄。
根據美國保護令限制條款裡的定義,不能與他人通電話、溝通連繫以及用
任何方式與他人連絡。由於網路溝通也成為現代人溝通的另一種管道,美
國法庭當局認定即便是透過在社交網站上Facebook的poke功能,就已經算
是溝通連絡的方式,因此將該名女子以違反保護令的規定歹補入獄。
Facebook當初創立的時候,設置了poke功能,其實根據網站上的定義,
poke就是在Facebook上與網友互動的一種方式,其實並沒有太特殊的作用
,poke的功能比較類似「跟對方說聲嗨!」的意思。就像在Facebook上有
許多小遊戲,例如「綁匪之王」去綁架你的網友,然後網友從中逃走,下
次再繼續綁架,如此一來一往的遊戲,沒有太多實質的意義,但都只是在
強調與網友互動。當然,poke功能後來也被網友解讀成其他含有性暗示的
含義。
但,有網友認為因此而入獄太過誇張,一名美國的網友就表示,他不認為
poke有什麼大不了,只是個不痛不癢的功能。該網友認為,這樣的入獄就
好像電影「關鍵報告」裡的感覺,只是因為腦袋裡想著不好的事情,警察
就認為你有犯罪的可能性。
不過無論如何,從這件事情看來,那些我們所喜愛的新科技、新的溝通模
式,也使得現代法律系統必須要重新面對與調整相關的環境與定義。即便
是透過社交網站的溝通方式,只是「戳」他人一下,也許連對方的聲音、
容貌都沒有「直接」接觸到,但還是有可能被定義為連繫他人,而違反了
美國保護令裡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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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1.68.183
推 cutewife:原來戳含有性暗示喔0___0 10/13 02:00
→ ithildin:戳這個之前不是有了嗎 10/13 02:00
※ 編輯: sleepcat1201 來自: 122.121.68.183 (10/13 02:01)
推 osborn2002sh:戳 10/13 02:00
→ tenchi6707:戳五樓 10/13 02:01
→ ithildin:戳回去\._. 10/13 02:01
推 irvinglove:戳我戳我 10/13 02:03
推 Hanahwa:人家只想戳松鼠的尾巴.. (羞) 10/13 02:29
推 syuasdio:這也太誇張.. 10/13 02:31
推 zara1048:什麼 戳有性暗示嗎 ....囧b 10/13 02:31
推 Bparis:重點是那個怪怪的保護令吧 10/13 03:09
→ rick65134:不能任何方式與他人連絡 那幹麻讓她上網... 10/13 03:35
推 tinghsi:現在記者是國小程度就能當阿 連逮捕都沒辦法打對?? 10/13 07:01
推 linj828:<囧> 我不知道戳有這個意思耶,我戳過異性友人 ...<囧> 10/13 09:19
→ linj828:他也會戳回來 囧rz 不就是要讓朋友間有互動的嗎... 10/13 09:20
推 Lovetech:報導有寫性暗示是網友自己解讀的 10/13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