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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芳榮、徐銘穗╱台北報導】Facebook「開心農場」遊戲,夯到連波麗士大人也 下田「種菜」、「偷菜」,但台北市警局卻認為,偷菜行為與警察正義形象不符, 日前下令禁止在警局玩開心農場,還一度強調偷菜恐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得處5 年以下刑責。網友聞訊怒吼:「那玩網路遊戲殺人,就變殺人犯嗎?管太多啦!」 律師認為,偷菜是遊戲內容,沒有觸法。警方才改口說不犯法。 偷菜不符正義形象 現在網路超夯的開心農場遊戲,網友進入遊戲後,要做個「稱職」的農夫,隨時 要注意澆水、除草和收成,但更有趣的是,還可去偷拔或破壞朋友的農場。 「不如去抓真小偷」 網友讚嘆:「偷菜是一種廢寢忘食、不怕苦、不怕累,感動得令人落淚的精神!」 不過日前不少警員在警局玩開心農場,引起高層注意,認為該遊戲「偷竊」的行為 與警察形象落差太大,而下令禁玩。北市刑警大隊資訊室主任林浚奕昨指出,有中 國網友為被偷一朵花,與好友對簿公堂,因此,警方認為偷菜行為有觸犯《刑法》 的妨害電腦使用之嫌,「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 ,致生損害」,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警方的措施,網友聞訊驚呼:「警察 會不會管太多啦!」也有網友諷說:「波麗士大人有空抓『開心農場』小偷,不如 去抓真的小偷!」還有網友嘆說:「以後偷菜不只會被狗追,還會被告!」警員則 私下表示:「偷菜是種樂趣,只好在家偷偷玩!」 作物遭竊受理提告 律師黃仕翰認為,偷菜屬遊戲內容,因沒有竊盜的犯罪故意,在法律定義上不是 「偷」,無觸法問題,也不似先前網路遊戲《天堂》,盜用帳號盜取天幣變賣, 這樣才有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之嫌。 市警局認為偷菜違法一事,昨在《蘋果》記者再三確認,警方請示電腦專家主任 檢察官張紹彬意見;張紹彬認為,警方援用《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要辦開心 農場「偷菜賊」過於牽強。市警局昨午4時許,才改口說偷菜沒有違法,但強調若 網友作物遭竊提告也將受理,但目前仍未接獲報案。 連結: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90475/IssueID/20091004 -- 呼吸著令人窒息的空氣   是壓力 還是懶惰的情緒          海平面牧羊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26.115
carolnash:全台灣警察 應該要進修法律 10/04 11:08
emptyhank:台灣的警察.... 10/04 11:08
porterlevis:我慢一步...去d掉 10/04 11:08
Janel:還是去抓紅燈右轉就好了..... 10/04 11:13
sgracee: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 = 10/04 11:14
MSme:上級的腦袋 不意外... 10/04 11:17
PCC2003:想業績想瘋了嗎? 10/04 11:24
hiho:以應該玩黑幫遊戲^^ 10/04 11:24
hiho:這樣才能知己知彼~百戰百勝XD........... 10/04 11:25
nagual:高層應該是一整排的老人幫吧?直接用字面來推想結論,可憐 10/04 11:25
protoss666:政府機關早就該禁止了... 10/04 11:31
sherlockt:花又不能偷 聽他們在講..... 記者警察不意外 10/04 11:32
lulala13:花不是不能偷嗎? @@" 10/04 11:32
face8210:可能是樂農吧~~樂農被偷花真的會滿不爽的 10/04 11:47
canadian100:弄個開心警察局好了~ 10/04 11:47
face8210:你種一次才2~4朵(通常都兩朵)結果只能收一朵 10/04 11:48
face8210:不過到對簿公堂就實在是太誇張了點 10/04 11:48
luffy1029:警察真遜 10/04 12:21
luffy1029:花可以偷喔??要怎麼偷呀? 10/04 12:21
uggla:玩個小遊戲而已 誰上班沒做過偷雞摸狗的事 10/04 12:45
hokksapp:無聊 10/04 14:17
acezero:北市刑警大隊資訊室主任林浚奕lol 10/04 14:28
geronimo:這種新聞,看看就好..呵呵 10/04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