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usKiKi (GeniusK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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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Aries13 水桶一周,原文劣退
時間Tue Sep 21 22:06:08 2010
此乃針對
#1CcBBdHV (FacebookBM) 檢舉案之處分
判決依據:
十七、請勿違法
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使用條款、Facebook 使用條
款及應用程式使用條款等。
發文處分:水桶一周以上或
原文劣退。
推文處分:視情況
水桶一周以上,一段推文視為一案,得連續
處分。
累犯追加:水桶一個月。
違規原因:
一、Facebook 使用條款明定禁止多人共用帳號或以任何方法交易、轉移帳號。
判決內容:
Aries13 水桶一周附加原文劣退,水桶期限 2010/09/21 - 2010/09/27
違規證據(節錄原文內容):
想說帳號留著也是留著,得獎者我會把帳號送給你,你自己運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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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8.51
推 emilychen6:QAQ 09/21 22:14
推 sakura2249:冏> 09/21 22:16
推 cutejoanna:=0= 09/21 22:17
推 shine13:版規用字是"或" 可以水桶又劣退嗎??? 09/21 22:18
→ huskyjin:!_! 09/21 22:28
推 dddaiel:0.0 ... 09/21 22:29
推 c3103013y:囧"? 09/21 22:36
推 jk19928172:冏 09/21 22:38
推 shine13:照fb條例判的話 那"分身" "小幫手"也..... 09/21 22:39
→ shine13:恭請板主重新思考板規及這次判決 09/21 22:40
推 c3103013y:同意@_@" 小幫手之類的腳色存在就很不合理囉? 09/21 22:42
推 sundino:呵呵 最近是白色恐怖嗎 感覺沒有法安定性可言了 09/21 22:45
→ sundino:先是要被告舉證 現在又來個一事兩罰 09/21 22:46
→ GeniusKiKi:討論板務請洽 FacebookBM 板 09/21 22:50
推 aLaN0727:推4樓 噓判決 09/21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