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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乃針對下列檢舉案之處分: #1CxY_aHp (FacebookBM) 判決依據: 十、禁止張貼無關 Facebook 的文章 請勿張貼與 Facebook 無關之廣告、問卷、文章。(本版不開放 尋人) 欲張貼廣告(如:粉絲專頁、活動、社團)、問卷,內容需與 Facebook 相關,並於張貼前先於板務板(FacebookBM)發文申 請取得任一板主同意後方得張貼,且需於內文註明取得哪位板主 同意。 發文處分:原文逕行刪除劣退。  推文處分:水桶兩周以上,一段推文視為一案,得連續處分。  累犯追加:水桶加倍。 判決主文: kangfox 水桶兩周 (2010/11/29~2010/12/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