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unglu (燃えろ小宇宙!)
看板Falcom
標題Re: [情報] Falcom音樂免費使用宣言
時間Sat Jun 6 21:59:50 2009
※ 引述《dobioptt (6番目の駅)》之銘言:
: 本週法爾康週報的訊息
: いかちゃんのFalcom News Express 50
: 【ファルコム音楽フリー宣言】
: http://www.falcom.com/music_use/index.html
: 【IRページ】
: http://www.falcom.com/kaisya/ir/index.html
: 日本ファルコム株式会社(以下、当社)のすべての楽曲を自由に
: ご利用していただくことを目的とした宣言です。
: 使用料無料!手続き不要!
(恕刪)
補充說明
這個授權條款禁止有償或無償的散布,
所以並不是冠上「自由」一詞就代表能隨便複製或提供下載原曲
(網路廣播可以使用,但不可令使用者下載,也不可完整播放)
在根據規約利用樂曲時,應註明
樂曲名/專輯名/Copyright(c) Nihon Falcom Corporation
簡單說明利用規約的授權範圍(以下所稱的「樂曲」皆指FALCOM所有的樂曲):
允許
1.利用樂曲的一部分制作制作物,並無償散布或公開這個制作物
可以散布的是自己做的MAD之類的著作物,而不是FALCOM的原曲,要注意
不過這裡沒有明確規範是否得改作即改編,或是只能原本地利用原曲的一部分
2.在演奏會與各種設施或活動中利用(有償無償皆可)
這裡只寫「利用」很模糊,應指得公開演出,可以演奏或播放給公眾聽
根據具體使用例,應該也得公開播送(廣播等),及一部分的公開傳輸(網路廣播)
不管是制作物或演奏內容都不能記錄在CD或DVD等媒體中販售,也不可提供付費下載
(可以辦賣票的演奏會但不可把演奏會的內容錄成CD販賣)
並禁止對樂曲無加工地公開(見禁止的第二、四項)
禁止
1.透過複製、租借或其他方法散布樂曲
這個比較沒有問題,就是不可散布(重製、提供下載等)
2.將無加工的樂曲在網路等地公開
配合上面允許的第二點來看,也就是不能無加工完整地公開(播送、傳輸等)
簡言之就是不能整首拿來播放
3.其他相當於前二項的行為
4.將利用本社樂曲的制作物記錄於CD、DVD等媒體並販賣,或是在網路上提供付費下載
或付費播放
利用樂曲制作出來的東西只能無償散布不能拿來賣
所以同人販賣物會有問題,頂多跟以前一樣默認而已,不會因為本授權條款而合法
5.違反法令及公序良俗的行為
6.損毀本社或第三人名譽、人格或信用等的行為,或是造成不利益的行為
7.違反本規約的行為
此外還例示了幾項具體使用例(太多了所以簡單寫一下就好):
允許
.使用於團體等介紹影片、畢業紀念影片、個人影像作品、家庭影片等
.當作新聞或其他節目、廣告、廣播、付費或免費電視台或電台的BGM
.當作網站或BLOG等的BGM(但不可處於讓閱覽者得下載取得的狀態)
(另外根據使用規約,不可完整播放,但我猜FALCOM在這方面應該會默認)
.在演唱會或音樂會上演奏(專業或業餘皆可,根據使用規約應指有償無償皆可)
但若要販賣這些音樂或影像則須另外經過許可,也就是不可賣這些演奏會的內容
.在公共設施、商業設施、店鋪內播放樂曲
.當作舞台劇等活動的BGM(專業或業餘皆可)
.在音樂競賽或發表會中使用
.當作團體活動、選舉活動(呃...)等的BGM
.無償散布或公開的制作物(CD、DVD、軟體、網站項目等)可利用樂曲的一部分
不允許(必須另外經過許可)
.使用在遊戲上(有償無償皆不可)
.將樂曲本身付費有線播送、作為付費手機鈴聲、付費卡拉OK
(主要大概是指業者,不過當然一般人也不可以)
.販賣含有演奏或演唱樂曲的影像或音樂的媒體或付費播放
.販賣使用了樂曲的影像或音樂的媒體或付費播放
違反規約的例子
.將樂曲(音樂CD、data等)無加工地複製並讓與第三人
.將樂曲(音樂CD、data等)無加工地在網路上公開
.違反公序良俗的使用
--
其實以前FALCOM對這些行為本來就是默認的
現在推出這個授權條款,雖是給使用者一個合法的依據(使用範圍就變窄了)
不過看條款內容頗有利用使用者及媒體打知名度的意思...: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45.42
※ 編輯: younglu 來自: 118.171.145.42 (06/06 22:05)
推 alerzart:我想應該是以打知名度為主要目的XD 06/06 22:10
→ younglu:我看到這個的第一個念頭就是FALCOM想利用NICO動畫的MAD 06/06 22:43
→ younglu:還有網路串聯活動(這是一直有在做的) 06/06 22:45
→ younglu:網路上口耳相傳的宣傳效果有時能發揮意想不到的作用 06/06 22:46
→ younglu:像是某個NDS的傳統RPG利用PIXIV大打知名度, 06/06 22:48
→ younglu:某個不花宣傳成本的Wii下載遊戲因玩家在網路上的免費宣傳 06/06 22:49
→ younglu:而意外大賣,衝上下載排行榜冠軍並盤踞了好一陣子等等... 06/06 22:50
推 eulereld:好像creative commons 呢 06/07 00:34
推 eulereld:『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這樣(想得有點簡單?) 06/07 00:38
→ younglu:有點類似,但範圍更狹窄 06/07 09:18
推 yung80111:有頭腦的就是不一樣,台灣不是還有蟑螂音樂團體規定只要 06/07 13:06
→ yung80111:公開傳播任何有跟他簽的音樂就是要強制收取版權費用... 06/07 13:06
推 ptthuey:不過這樣台灣的店家也可以播放Falcom的音樂吧 06/07 13:29
→ ptthuey:畢竟連Falcom都同意了,那M$ST也不能干涉吧 06/07 13:30
推 t4lin:看下來就一個問題@@ 條例是"僅"適用日本?還是全球? 06/08 22:46
→ t4lin:因為我打算在Blog上當背景音樂 06/08 22:47
→ younglu:既然FALCOM敢宣稱「世界初」,那也許可以推定是全球授權:P 06/09 11:28
→ younglu:比較須要注意的是在大陸與台灣有遊戲代理商, 06/09 11:29
→ younglu:不過這應該不妨礙FALCOM對音樂著作權的自行另外授權 06/09 11:29
→ younglu:(要看代理商的被授權範圍就是) 06/09 11:30
→ younglu:還有若想完全遵守這個使用規約,不要整首完整播放較保險 06/09 11:31
→ younglu:雖然我猜FALCOM應該不會一一去找這些幫忙免費宣傳玩家的碴 06/09 11:31
→ younglu:規約上也沒有特別聲明只限在日本國內使用 06/09 11:33
推 arad:YEAH~ 我愛Falcom XD 06/09 23:35
推 endlesschaos:無加工 意思是轉檔成mp3之類的格式就OK? 06/11 10:17
→ younglu:不是格式的問題,就算變換格式, 06/11 11:41
→ younglu:著作(在這裡是樂曲,包括詞與曲等)本身的內容也沒改變 06/11 11:41
→ younglu:FALCOM的授權規約用詞並不精確,不過根據禁止重製的規定 06/11 11:42
→ younglu:推測這裡寫的加工應指對原曲剪輯甚至某程度的改作 06/11 11:43
→ younglu:簡單來說可以取用樂曲的一部分來做MAD或BGM 06/11 11:45
→ younglu:但不可以單純用完整的樂曲做成BGM集動畫 06/11 11:46
→ younglu:以NICO動畫來舉例的話大概就是這樣吧 06/11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