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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oy-Girl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Boy-Girl 標題: Re: [心情] 結婚憂鬱症~ 時間: Sat Aug 11 00:28:28 2007 ※ 引述《ohbaby638 (~~@ 花蝴蝶 @~~)》之銘言: : 明年計劃要和交往六年多的男友結婚 : 可是...一想到結婚後要住的地方就很煩腦 : 我男友是老三,上有哥、姊。 : 哥已經結婚育二子女 : 小孩子最大已經要讀小二了~ : 他哥結婚到現在~都一直住家裡 : 因為男友家很小,所以他哥那家子都睡在同間房間 : 想到男友工作在市區,他媽媽意思想買房子在市區 : 方便工作~ : 可是~或許我想太多,但我真的覺得很不公平 : 我男友的爸爸也買了一塊地要給他哥讓他自己蓋 : (當初他哥也想自己蓋) : 沒想到~現在他哥又說想要買現成的房子 : 到現在一直拖拖拖 : 家裡的開銷一直是男友的爸爸在負擔 : 像水費、電費、汽車也是爸爸買的、燃料稅..油費 : 都是... : 想想他哥結婚,就不需要想未來的經濟壓力 : 吃公的,賺私的 : 他大嫂結婚生子剛開始尿布錢還是男友的爸付的 : 沒多久就說要去把高職念完 : 每天開男友老爸買的新車去上學 : 每個禮拜都回娘家,或者夫妻開車去玩 : 小孩子有時放在家,或者帶出去~也沒跟家人告知要去哪 : 飯也不煮,碗也放著,等男友的媽去洗 : 唉....不曉得男友的哥哥到底是存了多少錢 : 我想到結婚後,如果我和男友搬出去 : 我也不想太早生小孩~ : 可是我知道男友的媽媽一定會催我 : 我一直跟我男友說~我們維持這樣就好 : 不要結婚了 : 反正也是多那一張紙 : 好煩! 現在是個男女"可以"平等平權的時代, 女人可以跳脫傳統舊思維的時代. 傳統女人總是"附屬"男人的觀念, 結個婚, 男人就要"出錢"來顯示他的誠意. 為甚麼會這樣? 因為傳統女人就是那種嫁狗隨狗, 嫁雞隨雞的觀念, 她是"委身"於男人的! 既然她是附屬/隸屬男人, 她就會把男人的事, 當做她自己的事, 來煩惱. --- 我若是妳, 我完全沒有妳這種煩惱. 因為, 我和男友結婚, 是男女兩家族"平等關係"的婚姻. 不是傳統般, 女人"隸屬"男人家. 若他們要出任何一毛錢來"娶買"我, 那對我而言, 會是種污辱. 我和男人一樣, 有我自己的爸媽, 有自己的老家支持, 更沒比男人家貧困, 何需取用住男方家一毛??? 至於, 男人家的手足或親戚家務事, 自有他們家人處理, 我這外姓人, 有必要干涉嗎? 我有需要這樣多事嗎? 我自己也顧好我自己老家的事, 就好了! 換個角度想, 我也會厭惡男人管到我的老家家務事!!! --- 若妳一定要像傳統女人般"嫁入"男人家, 成為男人家的一份子, (做人家媳婦就應知道理!) 尤其, 若有金錢上的娶買嫁賣行為, 或有取用住到公婆, 妳如何不"面對"夫家人對妳的義務要求??? 與夫家人的言語應對等等, 都已讓妳"捲入"男人家的家庭是非了!!! 妳如何不痛苦? 不辛苦? --- 而我, 只要男女平等平權婚姻. 所有權益都和男人一樣, 當然也和男人一樣, 一起出錢出力養家. 我都已不取用住公婆一毛了, 還會管男人家人怎麼處理"他們家"金錢上的事嗎? 嚴格說來, 這關我女人家族何事??? 我可不是他們家請來的"指導顧問." 不僅如此, 我也不買"婆媳關係"的帳! (我男友歸他父母管, 我歸我父母管!) ^__^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97.159 (08/11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