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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oy-Girl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Boy-Girl 標題: Re: [心情] 結婚憂鬱症~ 時間: Sat Aug 11 14:30:54 2007 ※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還會管男人家人怎麼處理"他們家"金錢上的事嗎? 嚴格說來, 這關我女人家族何事??? : 我可不是他們家請來的"指導顧問." : 不僅如此, 我也不買"婆媳關係"的帳! (我男友歸他父母管, 我歸我父母管!) ^__^ ==> sneeze (bluefish) 提到: > ==> Bel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提到:ꔊ> > 不好意思, 我可不買"婆媳關係"的帳 !! > 妳的公婆在哪裡? > 妳的老公在哪裡? > 妳的小孩在哪裡? 從古早的童養媳, 到今天"可以"男女(從姓)平等, 時代與社會, 國內國外都一樣, 只會越來越朝男女平等意識邁進, 若你個人要守舊, 是你自己個人問題, 要不要落伍, 也是你個人自己的決定. --- 另外, 關於男女之事, 可以看見一個男人的人格與內涵深度, 也可以看出一個女人的理智與見識! ^^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83.202 (08/11 14:31)
hotblacktea:照你的說法..我小孩叫簡林娘好了..自我介紹超讚的 08/11 14:44
february24:這人從台大椰林發作到這裡, 不需要跟她認真 08/11 15:49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83.202 (08/11 16:05)
Goos:科科 08/11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