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視嚴格的規定每位演員簽約時
必須立誓絕對不可以同時擁有兩份合約
而文芳當初應郭建宏之邀來台拍山水有相逢時
某家公司代表提出抗議 說文芳與他們仍有約
此舉令新視大為震怒 傳真停權書給文芳
要她即刻趕回新加坡說明
從此 文芳消失在台灣和星洲整半年
我那個妹妹 恰巧也是那段時間因為解連環注意到文芳
也為她一直抱屈
後復出後 由郭亮替文芳做了一段小訪問
大致是說 當初文芳來台當MODEL拍廣告時
那家公司的人叫她要簽這份合約
說是規定的 實際上也沒為她安排工作
淡忘後誰知多年後竟起波折!
新視幫她解決這份合約後
為樹立嚴格的風紀決心將她冷凍
文芳在被冷凍的後半期也有學過一些東西
她尤其感謝朋友在這段日子給她的幫助...
~資料原為中央情報局BBS站板主tabo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