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balest (謝謝法兒謝謝你們)》之銘言:
: ※ 引述《Eventis (何逸凡)》之銘言:
: : 我附註一下,以前開電台去智財局問過.
: : 這裡的活動指的是公益活動,
: : 而
: : (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
^^ 逗號在法律要件的認定中
理論上認為是"且"的意思
所以他的要件是:
1.非以營利為目的
2.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
3.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者
符合的話應該才有後面的法條內容的適用吧..
法兒都沒有吧
: : 且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者,)
: : 這種活動就是公益活動.
: 那電台這樣不能算是公益活動嗎??
: 我們也沒付錢啊.....
電台有營利呀 因為她們藉此收取廣告費
法兒電台沒有這種東西呀 而且有學術性質
公益性質我不知道有沒有 但是要謂"營利性質"實屬困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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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著修法一年的薄弱法律觀念獻醜^^''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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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wardntucxh 來自: 210.85.54.130 (01/14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