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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ocoo (scout)》之銘言: : 想請問各為支持通姦除罪化嗎 : 為什麼 : 我自己不是很瞭解為什麼要支持 : 又為什麼不支持 : 其中還牽涉什麼事情 : 請各位指教 我反對通姦除罪化. --- 因為, 通姦除罪化, 只是讓大人感情世界中, 移情別戀的事情, 更容易發生, 卻讓小孩成為大人婚姻中, 最大的受害者. 大人們只顧自己情感情慾的快活, 自私只想到自己的快樂不快樂, 完全沒考慮的小孩的感受與處境! (小孩被迫面對一個殘破的家庭). --- 事實上, 一個家的家庭成員, 包括大人, 也包括小孩. 小孩的"幸福"權利, 是不是也應該得到相當的保障? 通姦若除罪化, 那小孩的權益, 誰來保障? 小孩最需要的, 不是父母的錢, 而是父母親溫暖的愛, 與家庭和樂的氣氛!!! --- 小孩是國家未來的希望! 若小孩成長過程中, 沒有安全感, 沒有信任感, 心靈有創傷, 沒有健康的身心, 將來能發揮他/她多少潛力在社會上? --- 此外, 通姦若除罪化, 只是讓婚姻中, 社經地位較優勢的一方, 更方便與容易, 物色另一個外遇! 本來就較優勢與自信的一方, 可以先和外遇搭在一起, "通姦無罪" 的交往與相處 N 次 與一段時日後, 等待雙方感情成熟後, 無後顧之憂將"較遜色的"元配辦離婚! (然而, 元配可是小孩的生養父/母啊! 小孩需要自己父母和樂的感受啊!) --- 最後,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男女學經歷一樣好, 男女家長社經地位可以一樣好, 男女工作與經濟能力也一樣好! 不管是男人劈腿外遇, 或是女人爬牆外遇, 兩者機率, 會越來越接近! 所以, 通姦"不"除罪化, 是同時保障男人與女人的!!! 限制男人外遇, 限制女人爬牆! (男/女都沒有和第三者暗通款曲的溫床與機會; 若男女真的相處不來, 可以直接辦離婚, 但沒必要讓社經地位較優的一方, 先在外偷跑, 先偷吃. 但不知情的元配, 還傻傻一直為整個家付出心力!) 如此, 也會多少保障到小孩一方的權益! (畢竟, 小孩也是人啊! 誰來顧及與保障小孩的心靈感受?) --- 因此, 我反對通姦除罪化!!! (現在網路便捷, 若男人或女人要和第三者通姦無罪 N 次, 還怕不容易嗎???)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8.79
chitakudo:我有點了解你為什麼會推雙姓的原因了... 10/21 16:30
A1Yoshi:又來了。 10/21 16:43
A1Yoshi: 真的有點想敲爛她的腦子耶。 10/21 16:44
A1Yoshi:還有,回樓上:其實Aimable很明顯很怕這種事情。很多文都 10/21 16:49
A1Yoshi:可以看出端倪。 10/21 16:50
A1Yoshi:她意識或下意識地非常懼怕成為棄婦。神經質地懼怕。 10/21 16:53
Emolas:科科科 10/21 22:23
papaduck:嘴巴說男女平權...一下子天下又只剩棄婦了~ XD 10/22 10:08
strongshould:看前半部四夫有點道理 看到後面就想噓了...= = 10/22 23:18
k0:大姐,您真是把法律道德化,道德神聖化耶! 10/25 20:04
k0:推 則是因為按錯了,反正已經很多人噓了... 10/25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