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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gic (低溫。￾ )》之銘言: : ※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 哪有? : 哪裡沒有呢? :  分明就很清楚地展現在你如何看待女性在社會上家庭中婚姻裡的角色。 :  坦白跟你說吧,(也不是第一次跟妳說了) :  我(們)根本不需要你那一套雙姓玩法來保障我(們)在婚姻中不居於弱勢, 妳那麼奮力辯雙姓無用 是妳自己的事 全世界各地的人 已開始慢慢突破傳統使用雙姓了 這些人並不是傻瓜 也一點都不無知! --- 使用雙姓 是很應該的事! 很正常的事! 還何需那麼多藉口 理由? 不知是不是當二等公民慣了? >_<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86.57 (07/24 02:20)
Pgic:就只有這樣的回應嗎?.... 07/24 02:21
Aimable:對 我懶得回應了 07/24 02:22
incident:要說到做到啊 07/24 02:22
Aimable:簡單道理要講那麼多次 沒甚麼意思 07/24 02:22
incident:雖然你的有回應跟沒回應其實差不多.....XD 07/24 02:22
Pgic:終於啊..... 07/24 02:23
Emolas: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複製貼上也是會手痠! 07/24 02:24
Aimable:很多人都已沒有你們這種疑問! 07/24 02:24
Aimable:只有你們少數幾個 還弄不清楚 07/24 02:25
incident:很多人對父權體制也沒有什麼疑問 07/24 02:25
incident:更有你這種打解放之名但骨子裡卻充斥著反動的修辭 07/24 02:26
incident:還拿很多人來壓人,好厲害呢 07/24 02:27
Pgic:妳怎麼只有貼這篇過去啊?上篇不一起貼?我同意啦。 07/24 02:30
chitakudo:牛魔王 快出來看上帝啊... 07/24 02:37
Emolas:一哥你又跑出來了!! 07/24 02:38
mien:這真是鬼擋牆了>_< 07/24 09:17
turnsongyy:此人不水桶 雙性話題永無停止之日 07/24 16:02
Emolas:會出現叉叉嗎@@ 07/24 23:21
Emolas:出現了!!! 07/24 23:21
pttlz:我補血 07/25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