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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biewan (實際的幻想)》之銘言: : 就像妳說的一樣,今天這件事情的確不是我們旁觀者能說誰對誰錯。但是我想今天要討論 : 的並不是女人是不是應該忠貞不二,而是在於,一個身為第三者的女性,破壞她人的婚姻 : 感情、卻又能如此的大言不慚的對元配咆哮與對媒體亂放話,可怕的是,女性主義者對於 : 這樣的行徑卻是可以輕易的包容與接納,所以,我才要試問版上女性主義者,妳們的價值 : 觀念又在哪裡?妳們心中的那一把尺,標準又是如何?請務必回答我這個問題。 在此,僅以個人的身分發表看法 --- 婚姻是一種契約 至於這種契約的本質,每個人有每個人個別的詮釋空間 而每個人都必須尊重其他人的詮釋 我不接受第三者明知故犯的蓄意破壞他人婚姻 更絕對不原諒出軌的一方知情不報 愛情是自由,但罪惡不能假自由之名而行 對一個第三者來說 即使對方表示他的婚姻再無趣再失敗 只要他仍然處於婚姻狀態之中 他就有義務對婚約和婚姻對象負責, 負法律責任,負道德責任,負情感責任 如果有了孩子而孩子仍未成年,還必須對孩子負責。 第三者必須尊重對方配偶對於婚約的觀念和堅持 並且謹記對方在沒有取得配偶同意前有繼續婚約的義務 這不僅僅是道德上的貞節問題 這還包含法律問題 -- 簽約意味著一個人接受並願意承擔所有相應而來的義務。 婚姻不是兒戲,配偶是一個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由不得情緒化的喜新厭舊 不信痴心喚不回是婚約中人的權利,但非義務 發乎情止乎禮是婚約中人不可或缺的堅持 -- 有一種人你愛不起。 達達的戀情, 在他是美麗的過客,在你是錯誤的歸人 Iriss Sep, 20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