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 女性主義 男女平權是在近幾年才漸漸受到重視
生為一個愛女性的男人 我是很樂見這一風潮的形成的
現代的女性經過長久以來的爭取
他們可以離開廚房 走向職場
而大多數不平等的待遇也逐漸改善了
但我想說的是有些推廣女性主義者已開始走向極端
她們可以公開說出養男人的經過 毫不避諱 並引以自豪
她們不喜歡穿裙子 認為這是種侮辱
她們要求享有與男性般擔任垃圾清潔員的工作
我想說的是
我是個保守的人 我對於一夜情等肉體交流行為並不反對
但我不會去嘗試這種毫無心靈交會 情感交流的行為
而這種花錢買春的行為在我看來是非常不齒的
男性作此行為固然不當 但女性也不必行同等之事以求男女之平權
如果這本是好事 當然可以極力仿效爭取
但像此等低下之行為就不必了
而穿著問題我一向不能理解
我身為男性 我以穿著褲子自豪 我想我這輩子是不會去穿裙子的
當然 我認為也沒有任何男性同胞會去爭取穿裙子的權利
這是個弔詭的行為 難道難取穿著一樣就可弭平期間不平等的差異嗎?
我認為不是這樣的 與其著重外表的改變 一致
不如真正由薪資待遇 社會地位上加以努力改善
這還比較有意義 不是嗎?
我舉個例子來說 難取之間的界線差異雖不若以往渭逕分明
但我們認為擦口紅是女性的特徵
而裸露上半身是男性的專利
我想男性同胞正常來說是不會擦口紅的(特意獨行人士除外)
而女性同胞們自然也不可能輕易裸露上半身(這不是虧到了嗎?)
但我們仔細研究 你發現期間兩個的差異了嗎?
是的 會同意女性與男性同樣享有裸露上半身的大多數是女性主義者
而男生同意擦口紅者則無固定之族群群跡象
這讓我們瞭解到
會擦口紅的男性與愛裸露上身到處跑的女性都在少數(或許以不穿內衣形容較適當)
少數人的意見能代表多數嗎?顯然是不行的
但這少數女性同胞卻多為女性主義工作者
是否會帶給我們一種印象:提倡女性主義就是要大膽、豪放、突破常規...
我認為不是這樣的 他們爭取的方向很顯然是偏了
但偏偏國內某些之名女權運動者有這種方向錯誤之跡象
這不免誤導社會大眾以為:原來爭取女權就在爭取這些
確實 譁眾取寵可以收到為眾多人注目之效
但這注目之後的平價是好事好我想人心自有一番論定
我個人是覺得大可不必做到這麼極端 把心力放在別的地方較好 不是嗎?
男女平等是要求一個實質上的平等 而不是外表的
再來是工作上職務的探討
有一日我見到報紙報導道有婦女聯盟(女性團體)
抗議女性不能作跟男性一樣粗重的工作 要求一視同仁
讓女性也可以當個開垃圾車的清潔員
工作是不應該有性別之限制
但我覺得男性生來救較女性有力
這些粗重的工作黏性來擔任似乎比較適當
而有些需要比較細心的工作 如保姆等
女性可充分發揮纖柔的天性 我想一定比粗手粗腳的男性更能勝任(就大多數而言)
讓適合的人做適當的事 這不好嗎?
我想台灣的失業率應該不至於高到女性必須來搶這工作才能過活吧
我認為男女工作的平等應該是在待遇上 職務
男性工作一個月可拿四萬 女性作一樣的工作沒理由只拿三萬八
男性可當經理 女性一同
這才是真正的男女平等 不是嗎?
而工作本身較適合男性或是女性 就無須在上面大作文章
要求這沒理由的平等了 很多職位如秘書等一項只限女性擔任
想必是女性細膩的心思較容以處理眾多的雜務
而我也沒看到有那個男的在抗議的 所以....
說了那麼多 我只想表達我的一個想法:
女性運動的蓬勃發展固然可喜 我也樂觀其成
但少數人偏頗的行為並不代表真正必須去爭取的
仔細的思考 怎樣才是真正有助於男女間實質的平等
然後盡力去爭取 我相信在這開明的現代沒有什麼是不可打破的
過與不及 都不是好現象
這令我想起佛教的發展 最初佛教是不念經的
到了後期 因為人們功利主義的思想參雜進入
認為我誠心念經 則可以成佛
這已經失去了佛教最初的真義 卻廣為人們所接受
我希望女性主義發展到了極致 不要偏了方向
不然那就讓人太過扼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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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接觸過任何女性主義的書
對女性主義全無研究
以上指代表我個人對女性主義的粗淺觀感
如有謬誤 在所難免
歡迎版胞多多批評指教 我也會虛心候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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