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說法:論證不會引起性慾
記者呂開瑞、游文寶/桃園報導
桃園縣男子方永享在一家超商強吻櫃台小姐,桃園地院刑庭認為不算強制猥褻,
指強吻與猥褻不能劃上等號,認為親吻是國際社交禮儀的一種,
不一定會引起性慾,因而做出推翻強制猥褻的認定,並不是指被告的行為
符合國際禮儀。
桃園地院刑庭的說詞是,強吻和引起性慾並不能劃上等號,必須視行為人
本身的意圖,並參酌其他情況判斷;刑法猥褻的定義,必須達到「引起性慾
或足以挑逗他人性慾」等行為才能構成,實務上認定相當嚴格,
強吻能否引起性慾在實務上可能各有見解,但必須視被告的意圖和行為而定,
這件案子的被告當時僅是強吻,並未撫摸少女身體或敏感部位,
法官認定強吻並不構成「引起性慾」的條件,當時引用「國際社交禮儀」
只是論述親吻是國際禮儀的一種,而這項社交禮儀在國際上相當普遍,
這個說法只是論證親吻不會引起性慾,而不是指被告方永享的強吻少女
行為是國際社交禮儀,因此依剝奪他人自由罪判處拘役五十天,顯
然檢方誤解了原審意義。
對於二審維持一審見解,推翻檢察官上訴,但改採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的
強制罪改判四個月,桃園刑庭表示刑度的認定各有見解,不便表示意見。
【2000/12/1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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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園是人類沙文主義最極致的表現 ;
我們憑什麼把它關起來,就為了遊客的變態好奇心,與園主的商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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