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llionis (老大)》之銘言:
: 大家好,第一次來這個版
: 看了最近的立委打架事件,和自身周圍所經歷的
: 想提出一個問題大家討論一下
: 男人和女人吵架
: "通常"如果會動手的一定會是男生
: 當然大家就會說是男方的錯,
: 我想動手就是一件錯誤的事,也只能說修養不夠
: 但是我想說的是,假如女方並不使用肢體暴力,但是使用言語暴力
: 請問這樣就可以被允許嗎?
當然不被允許
但就算不被允許 也不能動用肢體暴力 或是言語暴力來回敬對方
你可以隨身帶錄音機或是什麼的去告他
也可以尋求任何合法的途徑修理對方
並不是說如果被言語暴力侵犯了
你就可以使用拳頭或抓別人頭髮 你不是法官
: 我曾經看過夫妻吵架,雖然男方動手打人,是不對的
: 但是女方的言語已至歇斯底里,絲毫不給予人解釋的機會,還牽連了無關緊要的人
: 甚至於如果你是女的,聽了也會讓人抓狂.
: 請問這樣的言語暴力是允許的嗎
當然不被允許 處理方法同上 不用一直問相同的問題
: 還有男生打女生,是男的錯
: 那如果是女打男或男打男或者是女打女,那是誰的錯呢?/
先動手的人的錯 為什麼一定要講到男女呢?你歧視男性還是歧視女性呢?
: 假如現在是女立委毆打男立委,請問大家會可憐那個男立委嗎?
: 可能不會吧?
要看那個男立委要怎麼處理
如果他只是笑笑就過去了 那我會可憐那個男立委
如果他尋求合法途徑 討回公道 我會鼓勵那個男立委
如果他使用任何同樣是違法的手段 那麼兩個人不過是一丘之貉罷了
回到最近一個著名的事件
如果真的只是被潑水 就有必要動拳頭 抓頭髮的話
我覺得動拳頭的人 不管怎麼算 他都是太過分了
並不是只要對方理虧在先 你就掌握對方的生殺大權 對方就隨你處置
如果這樣就可以動拳頭 而且被允許的話
那我找人圍毆對方可以嗎?或是我可以砍斷別人一隻胳臂呢?或是殺了對方呢?
如果各位覺得後者是不能被原諒的話
那麼動拳頭當然也是不被原諒的 因為這只是程度的問題罷了
: 這樣的女性主義,似乎仍然還是侷限於一個小框框吧
我覺得這扯到女性主義 不免有點誇張
只要從法理的角度出發 根本不是什麼困難的問題
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 扯到女性主義未免多此一舉
借題發揮 混淆視聽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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