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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親屬的時候教授說了一個小故事 他以前在受訓的時候一個非常有名的大法官跟他們說 他以前在當律師的時候也是有那種書記甚至法官故意欺負他 把他的狀子直接丟到地上給他難堪 可是他還是一樣會彎腰把狀子撿起來 再雙手呈上,還要說"庭上,請。" 他說 那種法官的行為並不會增加自己的尊嚴 只會使他更瞧不起那個法官而已 但是為什麼還要跟他說請和行禮 他說 因為法官背後有一面中華民國的國旗 尤其在中國的社會 要抓準懦弱和禮貌之間的點真是不容易 到底應該要忍讓到什麼程度才不會撕破臉又不會被認為是懦弱 當然絕對要警惕自己不要以侮辱的方式顯示自己的高高在上 動輒對人動手動口只會使自己的身價越來越低 -- "很奇怪,我忽然知道什麼是痛了。 痛,乃是源自內心的恐懼。或許,跟呂布這個怪物相比, 我忽然像個人了。" -------------by 燎原火 in <火鳳燎原> . 陳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4.143
purist:嘿嘿藍貓今天碰到了什麼事情嘛? 推 203.204.66.44 12/23
Naivekid:請保重 推 61.228.98.135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