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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遠初中畢業之後,因為家境不許,只好放棄學業到臺北工作,那年他十五歲, 但是他認識阿雲已經十四年了。 阿雲第二年也到臺北來做事,那時候,她才知道像他們這樣的人在城市 所過的日子並不像阿遠回家時所說的那樣愉快,好玩,尤其是阿遠, 他不但要賺錢寄回家、要養活自己,更要湊學費唸補校,因為他最大的希望是唸大學。 他們生活得很苦,但是很積極,他們彼此關心,也許也有所謂的愛情, 但是兩人並不自覺,因為從小他們就覺得兩人是一體的,何況阿雲的媽常說: 「阿遠,你要好好照顧阿雲,不要讓她變壞了,以後,好壞都是你的人。」 補校高中畢業後,阿遠便應徵入伍了,他最放心不下的是孤獨留在臺北的阿雲, 阿雲也離不開他,臨走送給阿遠的禮物是一千零九十六個寫好自己地址、姓名、 貼好郵票的信封,「我要你天天寫信給我,跟我講話!」她說:「阿遠當的是三年兵, 其中有一年是閏年,二月多一天。」 也許阿雲太寂寞了,更也許世界在阿遠未及察覺的的時候已逐漸改變了, 就在阿遠即將退伍之前,阿雲和別人結婚了。 阿遠心疼極了,但是,時間還是最好的一帖藥。阿遠對她從來沒有恨意, 他一輩子也許都不知道為什麼阿雲會遺棄他,但是他一輩子也不會去問, 他寧願這麼相信:像阿雲這樣的女孩,嫁的應該是一個比我更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