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lasinger:這樣講法應該比較對,考完高業其實就拿到合格證書了 01/31 00:20
※ 引述《generalsir (謙卑)》之銘言:
: ※ 引述《DavidLee42 (大衛李)》之銘言:
: : 小弟現在已經有了5年前考的信託業務員的證照
: : 那請問我現在必須先報考"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
: : 通過後才可以報考
: : 然後在郵局考試的時候
: : 除了1.國英 2.企業管理 3.郵政法規 外
: : 還要再加考4.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這樣嗎?
: : 請問我的理解有錯誤嗎?
: : 謝謝解答
: 我的理解是報考資格要有證照
: 但是以前的證照不需要考道德就可有證照
: 但是不知道幾年起 凡是考過金融測驗的 都要加考道德 才算是擁有證照
: (以前只要考過金融測驗就有完整證照)
: 所以你只要有""完整證照"" 就考他的專業科目即可
這樣的講法其實還是有誤,
沒有甚麼所謂的完整證照
你考試合格就是考試合格
手上拿到的那張實實在在就是一張"證書"
那為何要加考金融市場與職業道德?
其實這段文字是有瑕疵的
只有在當你"執業"要進行登錄時才需要有金融市場與職業道德證書
如果你不打算執業或不打算從事金融業
坦白說你不考也沒關係
那13張證書任一張走到哪沒人敢說你沒有該張資格
當初應該是金管會在訂定規則時
承辦人沒考慮到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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