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際刑警組織調查
藝術品盜贓物買賣是世界第三大黑市
(第一.二名是非法軍火與毒品)
藝術品銷贓不僅獲利豐厚
而且到處都有太多保全不良的博物館可以偷---
下面附幾個有趣的連結文章:
美術館的吶喊—藝術品失竊問題探討(1)
http://www.artsdealer.net/AGA/e_paper/20050517/20050517.htm
美術館的吶喊—藝術品失竊問題探討(2)
http://www.artsdealer.net/AGA/e_paper/20050524/20050524.htm
黑幕揭秘 藝術品:盜賊覬覦的目標
http://art.people.com.cn/BIG5/41138/41139/6367654.html
遭竊藝術品登錄尚無完整的跨國性資料庫
或盜贓物返還的法律問題
(可見UNESCO 1970年公約 . UNIDRTT1995年公約)
都是藝術品被盜後接踵的難解習題
附帶一提,
在台灣目前的民法之下,藝術品遭竊只有兩年的時限可以追回(尚無特別法可以保護)
(*民法第949條
占有物如係盜贓或遺失物,其被害人或遺失人,自被盜或遺失之時起,
二年以內,得向占有人請求回復其物。)
也就是說
今天你東西被偷,可能的情況是從被竊的當天起算兩年給你找
失主找的到就還失主
找不到,那麼占有者極有可能成為善意占有人,那麼東西就永遠都是他的了~~~
在台灣尚無法簽署.僅能參考國際公約的情況下 (國際公約年限較長)
如果流失到國外,那問題就麻煩了 ~
家裡有貴重藝術品的,請自己多加留意喔 ^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5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