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genelu (再見,美式機車....)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消聞] 為爭停車位 警、消對嗆
時間Tue Dec 23 20:25:50 2008
日期:2008/12/23
新聞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23/today-so5.htm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
「3個停車位,1線4警察局小隊長嗆消防局3線1秘書室主任?」
北縣消防局 和縣警局樂隊槓上
台北縣消防局昨天正式遷到民族路縣警察局舊址,
但開張頭一天就跟同大樓縣警察局樂隊爆發衝突,警方指消防局強佔3格停車位,
動手要強移消防局20多輛機車,雙方爆發口角,消防局錄影存證,
揚言「若不道歉就公佈警方霸道行徑」,雙方高層趕緊出面滅火,
但仍擋不住基層火氣,雙方互動耐人尋味。
消防局第一大隊人員說,昨天中午,縣警局樂隊一名1線4星小隊長,
突然衝下來朝消防局板橋分隊人員大罵,
接著指揮20多名樂隊成員動手強移消防局20多輛機車,移到另一角,
3線1星消防局秘書室主任莊渝淵聞訊前往協調,
卻被小隊長嗆「你們佔到我們的位置了」。
消防局借廁所 被指非法入侵
消防局人員說,板橋分隊立刻派員蒐證,
消防人員還勸「學長這樣不太好喔」、「警消本一家耶」,但小隊長不為所動,
雙方劍拔弩張,樂隊人員象徵性搬離2輛機車,消防局人員才自行將機車歸位。
警、消差點演出大亂鬥
台北縣消防局人員說,合署辦公的警察局樂隊人員長期以來態度不佳,
連借用警方樓層廁所,竟遭警方貼告示,
恐嚇要以「非法入侵」、「竊盜罪」送辦消防隊員,
若非上級制止,差點上演「警消大亂鬥」。
樂隊警官:分配車位遭佔用
警察局樂隊指揮警官童政煌解釋,當初縣府來函,明確分配警、消車位,
南側警方擁有3車位,卻被消防局機車佔住,
昨天正逢樂隊甄選,警方才會動手「排除障礙」,事後也循管道致意,
警告告示則因為板橋消防分隊人員常借用南側大樓3樓樂隊辦公室廁所,
離去也不關燈,忍無可忍才貼告示。
消防局秘書室主任莊渝淵說,縣府9月發公文給警、消雙方,
註明舊警察局大樓由警方管理,但北、東、西側大樓都由消防局全區使用,
南側部分樓層才由警察局樂隊、檔案室、板橋交通分隊使用,停車位則經協調分配,
南側警方佔3車位,但南側停車場已有4輛報廢警車佔了3個車位,警方卻未移走,
還主張另外要佔3個車位,實在太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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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挑起警消對立,不過我長期對豬油的報導都頗不以為然,
搞不好是故意挑起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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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28.178.18
※ eugenelu:轉錄至看板 PoliceLive 12/23 20:26
→ miin777:警消本一家咧 某些員警一直都很嗆 不知道在屌殺小 12/23 21:30
→ rainfox2k3:警察不拿槍,應該打不贏消防=.= 12/23 22:23
推 and2:推前課長莊瑜淵...升真快 12/23 23:42
→ and2:太優秀了! 12/23 23:43
推 iwantu:誰跟你一家人 12/24 00:24
推 shuhao83:聽說板橋的學長被那個小隊長罵30分鐘?有人可以現身說法嗎 12/24 00:31
推 smillangel:警察是有牌的流氓~但是消防隊是有拳頭的流氓~誰怕誰! 12/24 02:20
推 alexlovesky:秘書室主任真的很優秀.... 12/24 10:35
推 guemao:得寸進尺的痞子唄! 12/24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