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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8/10 17:32 新聞出處:kimo (內容請費心排版一下方便閱讀)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10日電)彰化縣1名在護理之家的老翁不慎從3樓摔落,王姓消防 員和李姓護士為等老翁家屬,竟沒有立即送醫,導致老翁不治。彰化地檢署認為2人有悔 意,且與家屬和解,將2人處分緩起訴。 檢方緩起訴書指出,粘姓老翁今年2月從彰化縣伸港鄉1家護理之家的3樓,自行攀爬到3樓 陽台鐵欄杆外,擔任看護的楊姓女子聽到粘姓老翁呼叫的聲音,和另名外籍看護前往察看。 楊姓女子和外籍看護雖拉住老翁雙臂,但力氣無法支撐老翁下墜力道,粘姓老翁從3樓墜 落,現場人員雖然在空地上鋪上床墊等物品緩衝下墜力道,但老翁胸部仍有鈍傷導致主動 脈斷裂。 擔任消防隊員駕駛救護車的王姓男子和護理之家的李姓護士,已知粘姓老翁從高處墜下 ,2人應注意即刻將老翁送醫急救,並檢查有無其他內在傷勢加以治療。但2人卻為等候老 翁家屬一起上車到醫院,等待30多分鐘才送醫,延誤急救時間,粘姓老翁到院後因大出血經醫院急救後仍不治。 檢察官認為,李姓女子和王姓男子觸犯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不過考量2人因一時失慮 ,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已和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調解,被害人家屬也同意對2人緩起訴處分。 李姓女子和王姓男子緩起訴期間為1年,2人應在緩起訴處分確定、收到地檢署通知後6個 月內,向指定的公益團體、社區等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務,2人在緩起訴期間內,不得再 有過失致死情事。980810 -- http://www.wretch.cc/blog/shuhao8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15.119
neepa:雖洨... 08/10 23:31
shuhao83:要人等,人死了還要告。=.= 08/10 23:32
shuhao83:法官腦袋進水了嗎?內出血可以在現場看出來??? 08/10 23:34
longloveyu:請問這起是有上大兵家族詢問的那則嗎? 08/10 23:50
longloveyu:已和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調解←唉 和解金一定不少.... 08/10 23:53
Darefire:以後不能等人 病患上車就直接開走 這樣應該也會出事= = 08/11 00:08
longloveyu:大兵文章"一件令人頭疼的救護案件,拜託大家發表建言" 08/11 00:15
SIEK:ALS 通常不管對方說什麼 先送醫 請他們幫忙連絡家屬到院 08/11 00:58
SIEK:這是我們分隊保護自己的做法 08/11 00:58
WHO0204:ALS是什麼? 08/11 01:14
iwantu:北海勤指:als是什麼? 08/11 01:58
l570199:粘姓老翁 大約在今年初退休的 老婆和孩子都不愛理他 08/11 06:01
l570199:在我的以前的記憶中 外公的生活除了工作還是工作... 08/11 06:03
l570199:今年退休後 就整天呆在家中 生活除了電視 還是電視... 08/11 06:04
l570199:過1個月後 開始焦慮 四處找人訴苦(老婆+孩子) 08/11 06:06
l570199:談話一直從覆 "都沒人理我""不知道做啥好"之類的的話題 08/11 06:08
l570199:家人疲於應付 最後外公 就提出想去看護之家的念頭 08/11 06:09
l570199:兄弟姐妹經濟不好 也是很勉為其難的送到安養院 08/11 06:12
l570199:安養院的第2天就發生這個意外~我外公就突然去世了 08/11 06:14
l570199:過程 墜樓-)用救護車花10分鐘車程 載外公到我舅舅家 08/11 06:16
l570199:然後陪同的安養院方 見面就說:你們阿公太難顧了 我們不收 08/11 06:18
l570199:然後才知道事情發生的過程~舅舅就上救護車 趕快送到醫院 08/11 06:20
l570199:途中 舅舅還能跟外公談話(外公被嚇到) 然後就沒氣了 08/11 06:21
l570199:家屬質疑 為何要花10分鐘左右車程 跑到舅舅家 跑來抱怨 08/11 06:25
l570199:要申請保險金~才驗屍!家屬其實沒有責怪護士和消防員 08/11 06:32
l570199:院方在處理和解部份很消極 只提出20萬和解金~ 08/11 06:34
l570199:總和解金好像是四十到六十萬 院方也沒代表來上香(沒誠意) 08/11 06:39
l570199:最後抱歉~~~我是批踢踢新手 不熟悉回文模式 故在此發言 08/11 06:47
l570199:這篇報導 提醒小弟 每件事情都不該只看表面! 08/11 06:55
l570199:更正2點事情 1.只有護士(個人)來上香 08/11 07:13
l570199:2.院方 只出36萬"殇葬費" 舅舅不想計較 沒有任何和解金 08/11 07:17
ztoz: ↑看完...覺得很無言...我可以說.."很瞎"? 08/11 08:59
goldway2:然後呢,還是要告消防員 08/11 10:50
l570199:上面的..業務過失致死 刑責 屬公訴(非告訴乃論)~ 08/11 11:24
DevilEMT:所以說 是安養院-->家屬家-->醫院!? 08/11 11:30
l570199:樓上正解!救護車載著 外公+院方 送到舅舅家 才再送醫院 08/11 11:35
firefans:整件事讓我覺得非常不可思議 xd 08/11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