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ktassone ()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消聞] 遺失火警證物 消防局道歉
時間Tue Jun 16 22:14:10 2009
日期:2009/06/16
新聞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16/5/1ldxn.html
中和市劉姓市民(右2)的房屋火警,送請消防局調查鑑定證物,被當垃圾丟掉。
北縣消防局一大隊長黃弟勝(左)16日在民進黨議會黨團記者會上表示歉意。
以上~~
補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16/5/1le06.html
廟會出巡放煙火疑肇火災 消警處理態度遭抨
中和市劉姓市民的房屋,疑似遭到某寺廟的廟會出巡施放煙火,造成火警。被害人
今天指稱,消防隊遺失她的證物,以廢棄物丟掉。消防局為此表示歉意,並表示鑑
定報告已移警方。
民主進步黨台北縣議會黨團下午開記者會,指稱縣警局安平派出所、消防局南勢角
消防分隊、消防局火災調查科在處理民眾火災損失事件時,服務態度不佳、相互踢
皮球,且將重要證物當成垃圾清除。
被害人聲淚俱下說,她位於中和市安平路的8樓住宅陽台,疑因永和市的廟會出巡施
放煙火,造成火災,損失新台幣200萬元,且波及其他樓層住戶。單親的她,房子已
經燒光,現在只好借住朋友家。
縣議員江永昌說,製作筆錄過程,受理員警、消防分隊員態度不佳,也要求她自己
找證人、證物。她好不容易發現一件疑似遭廟會出巡蜂炮燃燒的衣物,送到消防隊
時,又被當成垃圾丟棄。
消防隊第一大隊長黃弟勝表示,對於基層處理經驗不足表示歉意,但火場證物已經
由火災調查科剛剛完成「火災鑑定報告書」,移送警方偵辦。法院調查將會以官方
鑑定公文書為主,遺失證物不影響被害人的權益。
他說,至於永和代天宮出巡放蜂炮,是否向消防局申請,將進一步瞭解。
中和警一分局安平派出所所長陳文德表示,今天已經將這件涉及公共危險罪嫌的案
件,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對員警處裡民眾報案的態度問題,將會內部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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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201.118
→ firejacy:北海很nice的(咦?),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06/16 22:39
→ marchiagry:黃弟勝?當初教我們消防水力學的耶...不過教得有點.... 06/16 22:52
※ 編輯: franktassone 來自: 59.126.201.118 (06/16 23:19)
→ kib945261:樓上 消防界教書教的好和救災能力好的人是一樣 蓼蓼可數 06/16 23:34
→ kib945261:我是指 官XD 06/16 23:34
→ pakiandme:推樓上..其實是"一"根手指頭數的出來... 06/16 23:46
→ geneabcdef:在擺濫阿 巴不得北海出多點包 一次來個大改 06/16 23:58
→ gtr9915:樓上對北海有濃濃的恨意~有坑!! 06/17 00:56
推 xoorz:我只希望奇怪的評比跟業務能快消失 06/17 01:22
推 alexlovesky:↑可能要以署不評比 局才能不評比.... 06/17 09:12
推 guemao:永和代天宮出巡放蜂炮,是否向消防局申請,將進一步瞭解。 06/18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