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dona1d (消防猛男~游泳去~~)
看板FiremanLife
標題[消聞] 消防、救護車搶走ETC被罰
時間Thu Nov 13 12:38:54 2008
日期:971113
新聞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13/78/19d0a.html
消防、救護車搶走ETC被罰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消防車、救護車執勤時可以不受交通號誌標線約束,一旦上
了高速公路,即便是攸關人命的緊急勤務,行經收費站時也得乖乖排隊,搶時間走ET
C(電子收費系統)車道還要吃罰單,合理嗎?
立委要求全面安裝OBU
國民黨立委黃志雄最近接獲警、消陳情,許多縣市消防車、救護車為了救災、救人,行
駛高速公路收費站ETC車道,由於未裝OBU(車上機)被罰三千六百元,讓打火兄
弟憤憤不平,質疑緊急救災通行,竟然還要繳通行費、被罰款,非常不合理。
但高速公路局認為一切於法有據,主張既然要搶時間,就該事先申裝OBU;黃志雄提
案要求行政院針對全國消防車、救護車全面安裝OBU。
國道高速公路自六十八年開始收費以來,依據「特種警衛車隊通過高速公路收費站有關
收費業務注意事項」,只有總統、副總統車隊享有免付費特權,行政院長車隊則由最後
一輛公務車統一繳費,至於其他公務車輛,除高公局、高速公路警察局車輛以「公務車
通行票證」通過,一律都要收費,路過未停車繳費或闖入ETC車道,一律比照私人車
輛處罰。
一般認為,救護車、消防車連闖紅燈、超速都有免責權,為何通過收費站就必須排隊等
候通行,沒裝OBU就不可以行駛ETC車道,否則就得吃罰單,更何況人命關天,但
高公局不茍同。
高公局︰公務車仍須繳費
高公局業務組組長吳木富指出,過去曾檢討公務車輛定義,包括法務部的偵防車在內是
否可以免費通行收費站,但考量公務車實在太多,認定很難,最後決定不論是不是特種
車輛,都必須繳費,而且消防車、救護車通常在縣市境內行駛,不太容易越區。
吳木富表示,兩年前高速公路還沒有ETC,只有人工收費,不是也得排隊?如今有了
ETC,若要快速通行,就應該申裝OBU。
至於三千六百元的罰單,他說,闖入ETC車道罰鍰只有六百元,如果依規定補繳通行
費,就不會有三千元罰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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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141.113
推 longloveyu:本末倒置,即然已在國會提案要求全國車輛申裝obu, 11/13 13:17
→ longloveyu:何不直接提案修法讓消防、救護車輛可以免費通行? 11/13 13:18
→ longloveyu:(不過有的收費站有便道XD"..但有的沒有,車上又沒回數票 11/13 13:19
→ longloveyu:時就要掏零錢了, (↑應該不是沒便道而是找不到在哪XD) 11/13 13:20
→ geneabcdef:因為關係到$$$$$$$$$$$$$$$$ 社會很黑暗的 顆顆 11/13 13:24
→ longloveyu:對呀!!我也想說全國車輛申裝OBU可是一大筆費用~是不是 11/13 13:37
→ longloveyu:有掛子勾住拿不下來XD~ 11/13 13:38
推 vinita:官員的腦袋........消防救護車不要收就好了啊...好笑也 11/13 13:48
→ fly525:不大容易越區?? 南縣有兩個收費站怎麼說?! 11/13 19:04
推 skyhalun:每個月都要經過收費站...官就是兩個口... 11/13 20:44
→ doctortoo:我們的有放回數票@@ 11/13 21:50
→ emtstone:要救護車和救災車輛走ETC不要收錢是不可能的 11/14 02:45
→ emtstone:濾是否為救災車輛,故最省事的做法就是收錢 11/14 02:47
→ franktassone:因為:你不是立委嘛,是立委都嘛可以消單的! 11/14 09:33
→ franktassone:改天高公局人員出事,請大家要排一般收費車道哦! 11/14 09:33
→ owenfirefly:推樓上的.... 最好還是高公局局長啦!! \___/ 11/14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