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UCKYANCO:基本上會給予家屬建議.如果路程來說沒有差很遠的話 08/20 06:44
→ LUCKYANCO:還是以家的要求為主.也避免日後的糾紛 08/20 06:44
→ wing740719:家屬建議,因為是他家人不是你家人 08/20 08:51
→ wing740719:不過可以給家屬建議,決定權還是再家屬那一邊 08/20 08:52
推 OoSteve:若是家屬堅持送遠的,我會在工作簿上帶一下。 08/20 11:32
推 transient212:最好是讓家屬在紀錄表單上簽名 避免日後爭議 08/20 11:39
推 idanny:OHCA一律依法送最近 不用管家屬 本縣救護課會挺 08/20 20:32
推 carlyu:不是有拒絕就近送醫簽名單?? 08/20 20:41
推 skyphenix99:請問樓上的大大是哪個縣市的EMT?? 08/20 23:56
推 carlyu:高市鳳凰捆工XD" 08/21 10:24
→ shuhao83:拒絕就近送醫簽名單~好像於法不符阿~專幹些怪的事>.< 08/22 21:48
推 carlyu:挖阿災 話說高市的表格有四種就是= = 08/22 23:15
→ carlyu:算切結書吧 我用到的也只不過一次.. 08/22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