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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kuro (琢朗)》之銘言: : 問題類型:消防服裝 ~~刪光光 最近剛好在看勤務,就幫各位正解一下吧。但僅限在下所知,並不代表一定正確。 根據: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 91.10.29 並沒有規定消防人員的顏色,所以,才造成目前各縣市消防機關的衣服顏色 沒有統一吧?但要如何在火場時分辨誰為所屬呢? 曾有此一說:分隊、中隊為黃色;大隊為紅;特搜為橘 但依據版上近日消息,我們可以知道這"完全是八卦" "完全是八卦" "完全是八卦" 目前法規僅規範指揮官的臂章顏色,也就是,如果沒臂章就不是火場指揮官,並無法 單從服裝得知,誰是分隊、中隊、大隊,但如果有臂章那他一定是官,而且是指揮官 各類指揮官的臂章規定如下: 第四條:火場指揮官應配戴指揮臂章,顏色規定如下: (一)火場總指揮官、副總指揮官佩戴黃色臂章。 (二)救火指揮官佩戴紅色臂章。 (三)警戒指揮官佩戴藍色臂章。 (四)偵查指揮官佩戴綠色臂章。 以上為小弟所知,煩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如有錯誤煩請告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01.118 ※ 編輯: franktassone 來自: 59.126.201.118 (02/19 23:54)
firejacy:正解應該是:消防局聽縣市政府的話,消防署規定看看就好 02/19 23:54
※ 編輯: franktassone 來自: 59.126.201.118 (02/19 23:55)
alexlovesky:消防局規定 僅供參考 02/20 08:38
doctortoo:如果一切照法規來,那救護車出勤人數? 法規不用太認真啦 02/20 09:06
linusemt:果然沒有縣市照著做... >__< 02/20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