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croy: 爽 12/05 09:06
推 soyolin: 版主的公告XDDDDDDD 12/05 09:07
推 ghostfox: 恭祝 地母至尊 萬壽無疆 12/05 09:08
推 soul1106: 恭祝 地母至尊 萬壽無疆XDDD 12/05 09:12
推 nknuukyo: 12/05 09:51
推 vertos: 推 12/05 10:33
推 t88965: 人不是沒前科,只是還沒抓到而已 12/05 10:36
推 cat0403: 原來是祝壽文,還有祭品XDDD 12/05 12:05
→ cat0403: 誠心恭祝 地母至尊娘娘 生日快樂,萬壽無疆 12/05 12:06
推 mydeargf: 原來是祭品,用心良苦的3C 12/05 12:15
→ Mian1997: 哈 他這個是炫耀文不是葉配文 12/05 12:18
→ Mian1997: 如果收錢就沒人想去了 12/05 12:20
推 allan0926: 3C大確實有功力,但不致於會這樣的 12/05 12:25
推 mydeargf: 有張狂的功力,他只是管不住自己的腦袋而已 12/05 12:33
推 doggydo9: 3C爛 還真會取… 12/05 12:45
推 cld123: 3c被桶了,啦啦啦 12/05 12:57
推 pipiboy1980: 恭賀地母至尊萬壽無疆,應該比照辦理 12/05 13:04
→ pipiboy1980: 而不是短短的一個月吧 12/05 13:04
推 vertos: 從心性看為人。心有多寬,德行有多深,才是能讓人信服的立 12/05 14:26
→ vertos: 基點。若一味說自己的最好最厲害,譏諷嘲弄打壓與己不同者 12/05 14:26
→ vertos: ,這樣的人的言論反而更讓人退避三舍。講太多反而會適得其 12/05 14:26
→ vertos: 反。 12/05 14:26
推 cld123: 他就是自嗨 12/05 14:31
推 mydeargf: 無法改善自己尖銳言論的才是真的不思長進啊 12/05 14:40
推 cat0403: M版主好:久未向您請安 12/05 14:44
推 Anonym5566: 太棒了 12/05 14:51
推 cat0403: 我前輩的諄諄教誨,千萬不要宣稱自己替某某神明辦事,而 12/05 14:53
→ cat0403: 是有榮幸(緣份)為神明盡一份綿薄的心力 12/05 14:53
→ cat0403: 何德何能可以替神明辦事? 12/05 14:53
推 lily520: 爽,吹噓大王終於被水桶了 12/05 15:03
推 michaelgodtw: 其實收錢才合理,收錢做事,不欠人情 12/05 15:34
→ wkwtb: 免錢的最貴 12/05 16:13
推 cld123: 這是他的職業收費很合理,否則那來錢買豪宅 12/05 16:24
推 WEYO: 恭賀地母至尊萬壽無疆 12/05 17:13
→ ilanese: 要這樣子搞的話,我也可以說我入定時持咒迴向給你,然後 12/05 18:07
→ ilanese: 一次收○○○○元,這是商業行為了啦! 12/05 18:08
→ ilanese: 我上面是舉例而已,我沒搞這個的。 12/05 18:08
推 wolfaith7: 謝謝地母,桶起來 12/05 19:31
→ chings22: 那不就...明年見了 12/05 23:09
→ VanDeLord: 支持板主~ "軟文"無誤 12/06 00:09
→ awesomeSS66: 從你的備注來看 你是認定他是吹噓 但又用商業行為桶 12/06 08:04
→ awesomeSS66: 他 邏輯何在 12/06 08:04
我是認為他「可能以神靈的名義在自我烘托與吹噓」沒錯,但現行版規對此沒罰責,因此
不在違規事由中。其違規事由本文已詳述,邏輯就是這是兩回事,而大部份版友我想都能
理解此事。會混在一起理解,我想是比較特別的。
→ awesomeSS66: 不止原po 推文也有人認為他在吹牛 只能說3c被桶不是 12/06 08:08
→ awesomeSS66: 做廣告 而是討人厭 12/06 08:08
→ awesomeSS66: 另外我想問的是不講價錢 但有說自己幫人辦事的算不算 12/06 08:18
→ awesomeSS66: 廣告 12/06 08:18
看怎麼說吧,說自己有在辦事並不會算廣告。但如果說自己有辦事「且」怎麼收費與公開
鼓勵邀請大家去讓自己辦事,提供具體資訊,比如特定宮廟或特定的神職人員(尤其私人神
壇者)而非建議他人怎麼「自行處理」,那這就算廣告了。
廣告裡面最糟的就是個人商業廣告,理由我想就不必解釋了。
→ oppofolk: 真的是很不妥的備註,讓人覺得倍有用心,其他人的違規不 12/06 21:58
→ oppofolk: 見您如此手起刀落,la版友,ccc版友動作如此迅速,也不 12/06 21:58
→ oppofolk: 給予能夠修正的機會,那版規所謂讓版友有自新機會的意義 12/06 21:58
→ oppofolk: 在?您第二次參選的政見3.不教而殺謂之虐,是否又違反 12/06 21:59
→ oppofolk: 初衷? 12/06 21:59
不教而殺謂之虐,是針對對版規不理解者與非故意者。你舉的這兩個例子都是「重大違規
事項」,違法亂紀,自當嚴懲,否則對守規矩的版友不公平。
Lang90公開發文,並在文內進行明顯人身攻擊,這事的認定由版主群討論後多數同意,犯
意非常明顯,版規的規定就是人身攻擊直接認定挑釁,可以直接裁處,「沒有任何緩和空
間」。畢竟要表達一件事情,可以有很多種講法,但人身攻擊在本版是最不允許的。
Lang90此案不符合所謂的自新機會,因為人身攻擊便是故意為之,而且他在言論中常多次
踩在挑釁邊緣,也不是一次兩次而已,對版風實在不是好現象,故宜照版規直接處置。
至於cclum版友此案,他已觸及「個人商業宣傳行為」,這事的認定也是由版主群討論後
多數同意,犯意也非常明顯,犯本版之大忌,不符合自新機會,對版風也不是好現象,故
宜照版規直接處理。
→ vicious666: 對,犯則跟備註是兩回事。所以我之前要說的就是「綜觀 12/07 03:45
→ vicious666: 各中大型板面,水桶公告裡不會帶有與罰則無關之批判或 12/07 03:45
→ vicious666: 解說」要批判3c不是啥問題,但是在執法的公告裡帶上無 12/07 03:45
→ vicious666: 關之內容? 哈算了,只要質疑你就是作浪,祝你早日將 12/07 03:45
→ vicious666: 此板納為己有。 12/07 03:45
請仔細閱讀我的說明,其實你在2015年,我在marvel版發文時,對我的許多文章就已經有
故意過度詮釋與斷章取義的問題了,這樣的情況讓我十分困擾。許多網友跟我的朋友偶爾
會私下問我,這vicious666或是666(因為記不得其名),到底跟我有什麼深仇大恨,處處針
對與找我麻煩,其人看我文章比任何人都認真,勘比熱情粉絲,但是理解文字非常獨特,
總是能信誓旦旦地進行各種曲解並大作文章,對此我也只能苦笑以對。
因為我根本不認識閣下其人其事。這件事自有公論了,我也只能尊重你的個人行為,但請
容我不會全部回應,我寧可把時間留給那些真正關心版務的版友們。
前面我回awesomeSS66版友提到的「兩回事」,是指其所發問的「我覺得ccclum吹噓」與受
罰的兩回事,我的回應是告訴他,我覺得3c吹噓,但是版規不罰吹噓,罰得是他商業廣告
,因此兩者無邏輯關係,是兩回事。
首先這邊你的理解就錯了,這句話我可能已經對你說過超過30次了。因為你的理解總是對
我來說充滿創意,那兩回事並非是在講「犯則」與「備註」。
至於犯則跟備註問題,那是有「直接因果關係」的另外兩件事。3c個人廣告商業行為是果
,此果讓他被水桶。而其提供的「商業性服務內容」起源於「地母至尊壽儀」,這是因。
換句話說,3C用地母至尊壽儀的名目,進行收費的服務,並在本版宣傳,這是不允許的。
我的備注對他用「這個名目」來「消費地母至尊」,是感到很不以為然的。假如3C所自述
的東西為真,他要了解地母至尊的聖意並不難,但他如果在了解地母至尊的聖意之下,還
是在本版宣稱以地母壽儀之名,行其收費的服務宣傳,那是真的很奇怪的事情。
因為一般我所理解的大廟正神,不會喜歡這樣的事,所以我在備注裡質疑他,並提出幾種
可能性,本版是民間信仰版,對任何一個民俗神都該予以尊重,但把民俗神的生日儀禮當
作商品服務,自我吹捧並在「學術性論壇公開兜售廣告」的,我還是第一次看到。
如果我知道該廟在哪,我一定會親自去一趟,見見那邊的地母,了解一下是不是真的是祂
的聖意,讓我開開眼界。也想問問地母至尊,3C很喜歡在本版推文說本版差不多了,那個
差不多是什麼意思,或那個差不多,是不是跟地母至尊看待3C的行為的意義同等。
→ awesomeSS66: 光用公開價錢就說是廣告我同意 12/07 12:10
→ awesomeSS66: 但不講價錢不等於不會收費 12/07 12:10
→ awesomeSS66: 介紹自己辦事就可算上面推文說的軟文了吧 12/07 12:11
→ awesomeSS66: 一堆通靈王 常會發文回文介紹自己辦事的個案 12/07 12:11
→ awesomeSS66: 不免也吸引他人私信詢問 這也算軟文廣告了吧 12/07 12:11
→ awesomeSS66: 不就是你最討厭的"個人"廣告宣傳 12/07 12:11
→ awesomeSS66: 你上面說你也認為他是吹噓 用吹噓的內容就判刑說得過 12/07 12:18
→ awesomeSS66: 嗎 假如3C說他在哪殺了人 你就要判他死刑? 12/07 12:19
→ awesomeSS66: 我認為3C是吹牛 他是吹過去怎麼收費 而不是現在廣告 12/07 12:24
→ awesomeSS66: 收費多少 12/07 12:25
→ awesomeSS66: 我錯了 上面幾行不管3C怎麼吹 踩線就是違規 12/07 12:31
→ awesomeSS66: 不過我認為做辦事個案的介紹都算是廣告 不管有無講價 12/07 12:32
廣告行為的認定,很難抓一個寬嚴的明確範圍,而且適度的廣告自己的文章,這在諸多大
版都是允許的。如果介紹自己的經驗就算廣告就該禁止,那本版很多分享文都得刪了,不
得如此因噎廢食。請了解,「個人商業廣告宣傳」跟「個人廣告宣傳」是兩回事,本版版
規目前對商業行為是一律禁止的,所以ccclum被水桶。
我只能說,貴方的邏輯真的十分特別,我希望我這樣努力解釋能讓貴方理解。如果還是無
法理解,請容我忽略了,我認為我已經陳述得十分清楚了。
推 mydeargf: 大宮小廟都是靠信眾廣告進帳香油錢,也禁一禁 12/07 12:41
推 milet: 有透露職業,內文和工作相關也要禁 12/07 12:46
推 kk8921647: 樓上兩位真的很嚴格^^ 12/07 12:56
→ powerhow: 照幾樓上這樣說來,事實上3C的軟文是很多的 12/07 13:43
→ powerhow: 與其禁止,建議要開放軟文或商業文建議完全公開個資 12/07 13:43
→ powerhow: 不願意公開還發相關文或推文就直接刪了 12/07 13:45
其實我知道樓上幾位反串的意味比較濃厚些。
※ 編輯: ga037588 (220.133.35.233), 12/07/2017 16:05:57
→ wkwtb: 其實,大可以去marvel看一下公告。對比這一篇,我只能說是 12/07 17:00
→ wkwtb: 畫虎不成反類犬。 12/07 17:00
推 ilanese: 商業行為水桶沒什麼問題啦! 12/07 18:47
→ ilanese: 不必去扯什麼故意針對他的陰謀論,他自己那麼明顯的宣傳 12/07 18:49
→ ilanese: 商業行為,該桶就桶。 12/07 18:50
→ vicious666: 笑了。你那些故事文你大可去翻,我非常少進去你文章下 12/07 22:14
→ vicious666: 質疑真假,被我噓最多的就是那篇擲筊板規文,要這樣算 12/07 22:14
→ vicious666: 那跟你有仇的多了去了我還得排隊。握有權力後本質更明 12/07 22:14
→ vicious666: 顯了,放心,我不會擋你在這開放通靈的,你就好好享受 12/07 22:14
→ vicious666: 吧。 12/07 22:14
→ awesomeSS66: 你的意思是個人廣告不禁 所以業界分享案例宣傳自己 12/08 10:57
→ awesomeSS66: 是允許的? 12/08 10:57
→ awesomeSS66: 記住你的話 就別要有雙重標準出現 12/08 10:58
→ powerhow: 個人體驗文跟故事文就是一種個人廣告,啊就軟文 12/08 11:01
→ awesomeSS66: 故事文經驗文也不一定是軟文 看目的 12/08 11:08
→ powerhow: 但那就是廣告,無論是故事內的宮廟神壇或乩身老師都一樣 12/08 11:11
→ powerhow: 故事說得神,有心者就會想追下去 12/08 11:11
→ awesomeSS66: 上面幾篇被刪的廣告文就是分享案例宣傳自己 12/08 11:33
→ awesomeSS66: 民信點薄弱也是有點民信 所以被刪的理由是廣告? 12/08 11:34
→ powerhow: 有些是根本沾不上民間信仰的邊 12/08 11:47
→ powerhow: 關於民間信仰,政府官方有明確定義了 12/08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