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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板板規 10.檢舉之追溯期以10天為準 逾期則若有違規,予以刪除推噓文或者刪文,犯板規者不受罰。受理檢舉後,板主群有 義務在七天內進行判決。 本案實已超過提出之時效, 且檢舉並未具足應具備之形式。 就格式不符而退件的程序而言, 於此並不認為晨星跟G板主的判斷出現誤差。 就迴避原則來看, 它處理的是板主應就實體內容上,牽涉自身懲處的裁判進行迴避, 亦即處理的是內容而不是程序。 就這部分來說,認定這個檢舉案的要件未補足,格式不符, 可能並不合於部分人所想的『迴避原則』適用的範圍。 亦即此處是格式要件未滿足與程序的問題。 然而就此案後續所得的資訊來說, 組務覺得就這些細項似乎三個板主沒有進行足夠的溝通, 所以在 #1QYh2mgX (HumService), 組務會認為這個情況下,『充分討論』的前提似乎不太牢固。 並且陳述【#1Q9esmyi一文會作合併討論】時,組務認為這會給檢舉人錯認的空間, 故組務傾向於有理由。 【此處之『有理由』,僅代表同理其程序法益應得一定保障,不代表往後的裁判狀況】 就第二次檢舉至組務版而言, 由於在組務板的對象、引文、適用板規都較往常明確, 所以受理此次申訴, 然而離題的概念過於模糊,(問事-問杯-問杯經驗-討論) 罰則亦未定明。 3.板務文章分類以及公告文僅用於討論板務 若有非板務之內容,按情節予以處分,處分之原則,比照其餘板規條例。 本板過去亦無相關判例可資參照。 故組務僅先就看板文化的經營方式作回應(W的原題)。 畢竟就目前的受眾和狀況來看,太過模糊的標準,遲早會出問題, 也抵觸批踢踢抑制營利行為的既定方向。 更白話的說, 在E跟G都已經私信說明檢舉案未成立的理由(第4項), 離題的定義與罰則也還十分模糊時, 裁判的目的是講明【後續板務應當怎麼作,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在說明後即已作出【於此,暫不作出懲戒或警告判決。】之宣言。 至第三次回歸本板之檢舉, 實受【一事不再理】、【案件同一性】原則所拘束, (被告同一、案件事實同一、引用法規同一) 按法理而言組務不當再受理, 惟考量原檢舉人似有誤解,或該兼顧其程序法益。 且按法理言,時效亦隨其申訴行為而中斷,不宜擅自認定其時效已完成。 (白話講:就是執行申訴期間,不能隨便算進時效裡面) 故此處提出替代方案: 【一事不再理】之原則本身並不宜輕易捨棄, 但V檢舉人可就其【多人】一詞進行界定, 詳列所有他認為的【離題回文作者】, 以【被告非同一】來申請重審。 此舉就法理上尚能自圓其說,且也不會予人針對一人的觀感。 若要執行替代方案, 再審之受理時間依組務看板監督權,訂為2018/03/16止, 逾期視為時效已完成,得不受理。 另有一事建議, 為兼顧人文宗教組板面受眾之訴訟法益與實體法益, 按紛爭解決一次性原則, 建議三位板主於板規 四、板務處理相關規定與罰則 10.檢舉之追溯期以10天為準 加註 【爭點需於一次檢舉中盡數提出,未於第一次提出,除有新事證外,板主得不受理】, 以避免同一事實被沿用各類板規而不斷產生濫訟之情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9.5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lklore/M.1520913592.A.BE6.html
cocolin5420: 還好啦 起碼我沒看到一堆不認識的id ip一查都怪怪的 03/13 13:10
cocolin5420: 不認識的也能噓好噓滿 更何況其它.. 03/13 13:11
cocolin5420: 如..有病啦 如..打中文 (也不見處理的 03/13 13:11
vertos: 這帳號本來就是個專業訟....喔!糾察隊啦! 隔壁的檢舉區 03/13 14:02
vertos: 根本他專版…(挖鼻 03/13 14:02
lld33821: 他已經自爆 03/13 14:40
cocolin5420: ^^~ 03/13 16:21
vicious666: 自爆嗎?>. o你在加加油吧 03/13 16:54
vicious666: 沒有任何板的檢舉區為我一人專區,請別歪曲事實做詆毀 03/13 17:32
ccclum: 無所謂啦,你有三聖盃比較重要 03/13 17:33
cocolin5420: 哼..檢舉聖手算什麼!! 03/13 17:49
cocolin5420: 恁爸水桶王 四王加一王 五王...^^~ 03/13 17:49
cbugs: 樓上 co府五王爺 03/15 06:12
cocolin5420: 嗯 三山五獄 03/15 16:19
cocolin5420: 總是要算一下的.. 03/15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