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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ng90 (人魔男爵)》之銘言: : 小型宮廟也是政府認為應該管制 : 的對象,難道政府沒有看到私壇 : 越來越多地情形嗎?我想 : 有,所以順勢催生宗教法。 : 私人宮壇,請問要管制什麼? : 管制思想?管制典儀? : 還是以後通靈人由政府正式認證? : 沒認證的不能開壇? : 神明指定要設壇開廟的,在我國 : 不算少見,莫不是開的小間就都 : 有問題吧? : 私人宮壇行事正派的也不少, : 難道神威大小看的跟宮廟規格? : 宮壇廟寺正不正看的是排場氣度? : 朝天宮很大,前主委私下貪污 : 到現在都是朝天宮的敏感話題。 : 鎮瀾宮很大,顏家到現在都是 : 話題人物,財團法人制度管的 : 死死,但是鄉民那個不酸台中 : 海邊第一美景? : 佛教山頭那個沒點爭議? : 就是靈鷲山,那也不過是爭議小 : 一點,裡面故事多的去。 : : :更何況並沒有限制要有多少財產 : :才能成立法人,應該是採準則主 : :義的(即東西交齊就會過) : 。 : 研究過宗教法人的申請資料沒? : 去看看再來講話, : 合計著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 資料齊不齊是主管機關認定, : 這裡面門道規矩極多, : 才會全臺灣這麼多宗教團體, : 泛基督,釋,道,儒,一貫道全 : 算下去,宗教法人才一千多個。 : 所以你知道準則主義下客觀條件備齊不過是違法的嗎? 然後所謂的管制只是政府有資料而已,不論是作為訴訟主體或是法人都方便行事,管制 是我用語不當,造成誤會我很抱歉。 而且我不知道一千多個的資料是哪裡來的, 如果你指的是財團法人這種以財產為主體的法人,那麼沒有人捐助是不能成為法人的。 也就是說,住家作為壇址的私壇,因為不是法人的財產,所以不能成立財團法人。 那麼當然只有少數,因為廟沒有公產,都是私產。 另外財團法人採登記主義,跟宗教法人的準則主義不同。 : :至於小壇小廟成為大廟也不需要 : :這種煩惱吧?能成為大廟者,會 : :需要擔心法律問題嗎? : :應該這麼說,這個根本不是針對 : :一般老百姓的,那何來一般老百 : :姓曠日費時的問題呢? : 知不知道臺灣一堆老廟都被地方 : 派系把持,如果沒有自己的勢力 : ,每逢選舉,這些廟就是七月的 : 雞鴨—任人宰割,各種摸頭手段 : 難聽到不行,主委們是咬牙和血 : 吞,反而私壇小宮還乾淨沒人管 : 。 所以私壇小宮小廟乾淨,可以放任宗教衍生的問題不管嗎? 包含環境問題、損害賠償問題、私法上的訴訟等等。 另外你的回應跟這段根本沒有關係,被派系把持住跟老百姓曠日費時的關係我不是很能理 解,請賜教。 :私壇的表演工作著跟真正的家將 不要混在一起好嗎。 按這邏輯,臺灣在國外被抓幾票 詐欺犯,難道全台灣都詐欺犯? 還有那個立委的問題, 選前搶上香祈福,選後拼減香誰 服啦? 宗教法看起來就是個金箍, 民間信仰安分守時,法是個擺飾, 當執政者有需求時,這個法就是 個要命的緊箍。 看事看遠一點,既然宗教是自由 的,為什麼要上個金箍限制著? 所謂的表演團體也是符合成立要件的宗教團體,不是感情上認為他是怎樣就是怎樣, 否則實務上認為嬰兒沒有呼吸之前都是母體的一部分,並不是「人」。我想一般人都認為 是。 但法律為了有明確的標準,所以認為不是。 同樣這裡也是如此。 立委的問題跟宗教法有什麼關係我不能理解,如果您要繼續滑坡請自便。 法是個要命的緊箍咒,但是王澤鑑老師說的很好,因為人都說自私的,為了社會最大利益 ,只能限制部份人的自由。 也就是那句老話說的:大家都縮一點,空間就大了。 阿如果你要說為什麼不縮你反而縮我,那你就是不把其他人的縮小當一回事,只想著自己 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6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lklore/M.1507738561.A.3A7.html ※ 編輯: u96873 (101.9.162.14), 10/12/2017 00:18:55 ※ 編輯: u96873 (101.9.162.14), 10/12/2017 00:23:27
Lang90: 你說得都對。 10/12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