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man0129: 排版看起來很亂 07/24 12:45
噓 cliff880528: 我好奇的是 當天卓跟余在場看到香案怎麼沒反映給主 07/24 13:06
→ cliff880528: 辦方(如果真的跟府方無關) 偽造總統文書 在場的中正 07/24 13:06
→ cliff880528: 一分局可以直接抓人了吧 現行犯啊~ 07/24 13:06
→ powerhow: 真的叫警察抓應該會發生暴動,看樣子是兩邊都不想惹事 07/24 13:07
推 hcroy: 本來就是理性訴求,惹什麼事 07/24 13:13
→ powerhow: 真正打算惹事的是路邊不能進去玩的紅 07/24 13:17
→ powerhow: 看看他們的抗議牌子就知道經費又被限縮惹 07/24 13:18
推 shinmoner: 應該追究"窗口" XD! 07/24 13:21
噓 cliff880528: 剛聽完林主委新發的影片 5分25秒處 所以是主辦方製作 07/24 13:24
→ cliff880528: 當天卓同意放的 然後卓說無關是怎樣 07/24 13:24
麻煩給一下網址,我看一下主委說的證據何在。
否則,主委自己寫一張「林志玲是武德宮主委老婆」的紅紙條當天貼在舞台上,
林志玲不想起爭議沒有去報警,就意謂林志玲承認紅紙條寫的是事實嗎?
如果不是主委自作聰明「代寫」,而是總統府主動寫的、林志玲主動寫的,
事後總統府怎麼賴、林志玲怎麼賴?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7/24/2017 13:46:54
→ cliff880528: ElxxB3SFQ 07/24 13:49
噓 cliff880528: 什麼叫不想起爭議而沒報警 自己沒有同意別人會放? 07/24 13:54
→ cliff880528: 事後才在切割 誰比較讓人不齒 07/24 13:54
請問一下出社會的做事經驗。
請「總統」蔡英文接駕是不是?「代替『總統蔡英文』簽字」是不是?
民進黨「社運部」主任、行政院XX執行長「替總統」決定為了林主委的
「總統蔡英文恭迎聖駕」背書?反諷一下:
不然武德宮主委幫大甲鎮瀾宮基金會董事長背書行不行?
「總統府」否認。總統府有錯嗎?
總統府的人員,總統親自背書當然最好、總統沒空出席的話,
不然總統府秘書長、總統府副秘書長、總統府第O局局長、科長、總統府發言人,
都有資格替「總統蔡英文恭迎聖駕」紅紙條背書--怎麼偏偏沒有這些人?
民進黨副秘書長「上香」,沒人有意見。
是那張「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的紅紙條出事。憑什麼?憑「民進黨社運部主任」同意?
如果林主委膽敢寫「大甲鎮瀾宮基金會董事長顏清標下跪恭迎武德宮」的紅紙條,
然後找不是鎮瀾宮(不管主委也好、副主委也好)而是「其他宮廟」的人「同意」
這張紅紙條?出社會是這樣做事的?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7/24/2017 14:18:21
噓 cliff880528: 我有說蔡英文同意的嗎?從頭到尾我質疑的都是卓榮泰 07/24 14:25
→ cliff880528: 林主委昨天也是詢問過他同意才放的 我質疑他為什麼 07/24 14:25
→ cliff880528: 在場時同意事後又切割 看清楚點好不好? 牛頭不對馬 07/24 14:25
→ cliff880528: 嘴 07/24 14:25
你有沒有出過社會?
卓榮泰沒有權力替總統府發言,請問:卓榮泰現在在總統府當什麼官?--
不然蔡英文出國的時候,總統府的公文讓卓榮泰蓋章來代表發文好了??
總統府發言人說得好:關「總統府」屁事啊?
新聞並沒有說「(表示同意紅紙條的)卓榮泰(事後食言)高聲否認曾經不同意」;
新聞是說「總統府發言人黃崇彥」說不知情、總統府沒有同意這張紅紙條、
以及民進黨立委段宜康高聲質疑等等。
不論卓榮泰的同不同意,請問關總統、總統府屁事?林主委拿著卓榮泰的雞毛當令箭啊?
ps.然後,原來林主委的雞毛甚至不是來自卓榮泰,而是來自(並非任職於總統府的)
「宋主任」、與(並非任職於總統府的)「許執行長」!這兩個人能替蔡英文總統背書?
(任職於總統府的)黃崇彥說總統府不知情、不曾同意,黃有說錯嗎?
你給我回答這句就好。
林主委「撿到籃子就是菜」、「舞台上有黨政界大人物、不管三七二十一請他說了就對?
就算不在這名黨政高層的權限也行?」
那兩個聯繫的「主任」、「執行長」信口開河是一回事,林主委也跟著搞笑嗎?
反諷:如果那兩個白爛政客「同意」林主委去總統府憲兵營取走值勤衛兵的步槍回武德宮
當紀念品,林主委就去抓憲兵手上的步槍、如果導致林主委被憲兵打,這算很委屈嗎?
那麼林主委怎麼不多加一張「台北市長柯文哲恭迎聖駕」紅紙條,
然後「依據卓榮泰的同意」。反正大鍋炒、總統跟台北市長的意願,
都可以讓民進黨幹部同意好了。
然後台北市政府發言人說沒這回事的時候,林主委腦補滿腹委屈!!!你也來聲援!!!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7/24/2017 14:40:10
噓 cliff880528: 所以卓榮泰的同意不算同意啊 懂了 我是不知道出了社 07/24 14:39
→ cliff880528: 會會有這種挖洞給人跳的官員啦 謝謝你給我的優良例子 07/24 14:39
→ cliff880528: 我以後如果有機會可以再出一次社會 一定會小心的 07/24 14:39
→ CassSunstein: 你社會經驗淺薄就自己承認 連"權責範圍"的觀念都沒~ 07/24 14:40
→ CassSunstein: 嘴上無毛 辦事不牢 古人說的真有道理 07/24 14:41
其實沒錯啊。
你貼的youtube影片裡5:25,林主委說「(社運部)宋主任、(行政院XX小組)許執行長」
同意紅紙條。
「宋主任、許執行長」。OK?你要不要跟林主委對質一下?
卓榮泰的否認很正常、也沒有違反林主委描述的那兩位同意的「人物」身份。
反倒是你,連自己貼的youtube內容都忘了。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7/24/2017 14:47:30
→ powerhow: 就機關來看,要代表總統出面除非總統本人或總統府的單位 07/24 14:44
→ cliff880528: 所以是卓榮泰同意 但府方沒有授意 我經驗淺薄 請問 07/24 14:44
→ cliff880528: 該抓誰偽造文書呢? 07/24 14:44
→ powerhow: 卓副能代表的就只有民進黨,除非用黨主席名義... 07/24 14:44
→ cliff880528: 肯定是主辦方吧? 07/24 14:45
→ powerhow: 林主委應該是沒清楚對應的頭銜就逕自寫上 07/24 14:45
→ onepiecebook: 當初頭銜如果寫黨主席,會不會比較沒問題? 07/24 14:48
→ CassSunstein: 沒錯~卓榮泰黨副秘的權責範圍只在於替黨主席背書 07/24 14:49
→ CassSunstein: 林主委嘴上無毛辦事不牢 上綱到總統名器 結果被打臉 07/24 14:50
噓 cliff880528: 所以是洪主任、許執行長冒總統之名義? 07/24 14:56
→ cliff880528: 還不是一樣在挖洞? 07/24 14:58
→ CassSunstein: 應該這麼說 他們兩人耍白 結果很嫩的林主委奉陪搞笑 07/24 14:59
→ CassSunstein: 然後瞎搞出這張紅紙條以後 林主委還腦補自己受委屈 07/24 15:01
噓 cliff880528: 我經驗不足再問一下 所以他們兩個也不用負責? 07/24 15:03
→ CassSunstein: 要負責啊 林主委邊自己承認瞎搞 邊向媒體控訴兩人吧 07/24 15:04
→ amilus8250: 他如果肯丟這個臉的話 07/24 15:06
→ powerhow: 跟林主委聯絡的單位沒搞清楚,林主委也沒搞清楚 07/24 15:07
噓 cliff880528: 好的 謝謝你給我長經驗 我以後一定不會相信政府的話 07/24 15:11
→ cliff880528: 以免跳陷阱~ 07/24 15:11
→ powerhow: 其實一開始要求政府單位設香案,就不該自己跳下來準備 07/24 15:13
→ CassSunstein: 嘴上無毛 辦事不牢還唉唉叫的主委 我早說了 07/24 15:18
→ CassSunstein: 如果紅紙條是總統府禮儀科人員揮毫 總統府就無法推~ 07/24 15:21
→ CassSunstein: 但是主委畫蛇添足自己寫 腦中都沒想代寫人的權限嗎 07/24 15:23
推 shinmoner: 其實要幅寫著總統名字的中堂也不難,前提是要先去要, 07/24 15:43
→ shinmoner: 而不是DIY,或弄幅來路不明的,不知道媒體很敏銳嗎... 07/24 15:45
→ shinmoner: 弄成沒人承認是誰授意,只是讓自己更理虧,難看... 07/24 15:59
→ IMNPUS: 就是想切割而已吧 07/24 20:33
推 xyz555: 建議內容有情緒性的字眼修飾一下,主委來頭不小 07/24 20:38
已經修改了。不過因為這件公事可受公評,林主委年紀輕輕而不清楚上香的政客的權限
何在,加上自作聰明替蔡英文簽名,被總統府打臉以後還自以為很委屈。
我用俗語講他辦事不牢靠講了幾句,用語並未過份;不過看在xyz面子上,還是酌刪。
※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7/24/2017 21: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