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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名稱:好記麵線 老闆:沈文政、沈文卿 道地の人間美味 傳承30年口味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10678)通化街47號 電話:02-2709-9265 價位範圍(每人):古早味頂級肉圓50元 大腸鮮蚵麵線大碗50元 小碗35元 魚丸湯20元,不過實際魚丸只有2顆。=_=" 店家表示沒在開發票or收據,但也沒在入口明顯處張貼圓形黃底 《免用統一發票》貼紙。(註1) 全年無休,營業時間:08:00~00:00 拜非凡新聞台的【非凡大探索】之所賜,我們得知這家賣麵線的小店 。當然,店家資料在節目中是不會主動揭露,除非是眼尖從店家用的 碗或工作人員的廚房圍裙上的店名,才有辦法透過google查到店家線 索,當然之後我們也發現非凡電視台的討論區有熱心觀眾貼出採訪店 家的資料,我們會去這家店也是經由看電視採訪介紹才去的。 2005年11月2日下午1點多到達店裡,坐定位一印入眼簾的是黏稠骯髒 不已的桌面,店內只有我們跟一個小姐,兩組客人,有一名服務小姐 在鍋邊弄東西,其他空桌上盡是上一桌客人吃剩的碗筷沒收,從這點 我們對好記就開始有不好的印象,因為看她沒在幹嘛,也沒來收桌作 清潔動作,牆上是掛了一些產品相片,把店面弄得很復古的感覺,但 服務小姐的服務冷淡,外場衛生不佳,就足以大大減分了。 點了一碗大碗大腸蚵仔麵線、一碗肉圓以及一碗魚丸湯,共120元。 非凡報導強調蚵仔麵線高湯裡面特別加入冰糖,可是..實際吃到麵線 時感覺很普通,肉圓是古早口味沒錯,老公說還不錯吃,只是我吃了 一口,覺得也是很普通,魚丸湯....更別說了,兩顆一人分一顆,剛 好沒了,普通的魚丸、普通的麵線、普通的肉圓,三樣要價一百二, 感覺像是跑到以前金華百貨(臺北火車站二樓)美食天地的小吃攤,品 質價格服務態度都差不多,唉~不會再去了,當然之後老公有再去外 帶兩次她們的肉圓跟麵線,但兩次之後就沒有再去了。 --------------------------------------------------------------- 註1.:消費時向商家主動索取統一發票是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之一,但 偶爾還是會遇到免用統一發票的店家,ex: 古早雜貨店、一般餐 飲店等等,店家不開發票有2種可能: 一、小規模營業人。二、故意逃漏稅。 小規模之定義:係指商店營業規模小,每月營業額未達使用統一 發票標準(平均每月營業額未達20萬元)。所以如果店家是小規 模營業人,就必須在入口明顯處張貼免用統一發票圓形黃底的貼 紙,這張貼紙是向營利事業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准後發 的,所以,如果沒有那張貼紙,又沒開發票,除非他是路邊攤, 不然店家就是涉嫌逃漏稅了。:P 不過即使索取到收據也先別開心,要注意收據發票章要刻有免用 統一發票的"統一編號"、營業地址、電話及負責人姓名,且收取 收據是要公司報帳的話,就更應該注意牆上有無貼那張免用貼紙 ,但即使這樣也無法百分百確認其合法性,最好是打電話到國稅 局,問所屬管區稅務員,詢問該商號之免用發票統編是否屬於免 用發票之合法商家,才能確保消費者自身權益。 *************************************************************** 相關法規: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民國 94 年 06 月 22 日 修正) 第 二 節 帳簿憑證 第 32 條 (開立統一發票與免用統一發票)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 ,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 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 營業人依第十四條規定計算之銷項稅額,買受人為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 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合計開立統 一發票。 統一發票,由政府印製發售,或核定營業人自行印製;其格式、記載事項 與使用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主管稽徵機關,得核定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或以收銀機收據 代替逐筆開立統一發票;其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 Dinafox食記相簿網址:http://www.wretch.cc/album/superhc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4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