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teaness (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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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請益] 在大苑子工作需21天前提出離職申請?不然
時間Tue Nov 29 23:51:59 2011
有妹妹在大苑子工作
目前是工讀生身分
最近因身體不適想要離職休息一陣子
老闆卻說要申請離職手續需要21天
如果不再繼續做完21天的話
11月整個月薪水就歸零(大約三個禮拜薪水)
21天內不來請事假的話
還要賠錢給公司(一天臨時事假就要扣三天薪水)
請問各位大大
有遇過這種問題嗎?
問題是身體不好要先休息了
卻還要苦撐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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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254.90.55
→ StarStar:這樣是不對的.還有你跑錯板了 11/30 00:21
→ whiteaness:那要PO哪個版阿? 11/30 00:34
推 JUSTOUR:part time,做多少算多少不可不發薪更不用賠錢 11/30 00:38
推 Matsui:請洽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很樂意為這位妹妹討回工資 11/30 00:50
→ whiteaness:好的~感謝各位大大! 11/30 01:14
→ ohyayaagge:太好笑了 這頭家腦袋裝大腸嗎? 11/30 15:16
推 JUSTOUR:如果有錄音更好 11/30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