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ula (先知)
看板Soccer
標題《足球規則》第四章《球員裝備》
時間Sat Oct 24 20:15:28 1998
第四章 球員裝備
安全性
球員不得穿載對自己成對其他球員有危險的裝備或任何物品(包
括任何珠寶飾物)。
基本裝備
球員必要的基本裝備包括:
.運動衫或襯衫
.短褲一如果在短褲裹面穿緊身 褲,緊身褲的顏色要與短褲的主要顏
色相同。
.長襪
.護脛
.球鞋
護脛
.全部覆蓋在長襪內
.用合適的材料.製成(橡膠、塑膠或類似材料)
.具有相當程度的保護作用
守門員
每一名守門員球衣的顏色,要與其他球員。裁判及助理裁判服裝的顏色
不同。
違規及罰則
凡是違反本章規則
.不必停止比賽
.裁判應指示違反規則的球員離開球場穿戴符合規則的裝備。
.違反規則的球員應在球不在比賽中時離開球場,除非該球員的裝備
已經符合規則。
.任何球員雕開球場調整裝備,末獲得裁判允許不可再進場。
.裁判允許球員再進場之前,應先檢查其裝備是否符合規則。
.只有當球不在比賽中時,才可允許球員再進場。
球員因違反本章規則離開球場
.他末獲得裁判允許即進場(或再進場),應被警告並舉黃牌。
.重新開始比賽
如果因為執行警告而停止比賽:
由犯規球隊的對方球員,在裁判停止比賽時球所在的地點,踢一間
接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
如果是守芀在自己的球門區內踢間接自由球,可在球門區內任何一
點踢球。如果是攻方在對方的球門區內踢間接自由球,踢球的地點是在
平行球門線的球門區線上,最接近犯規位置的地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h114.s77.ts3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