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glantine (etudiante a paris)
看板France
標題Re: [情報] 巴黎西邊高級住宅區兩房公寓短期出租
時間Sun Nov 19 22:52:25 2006
※ 引述《iamsuperman (123)》之銘言:
: well 既然你點名 我只好再回一篇
不好意思喔,容我插一個話。
整件事情呢,簡單的說就是原PO要租房子,
把消息公布之後,T大覺得房子的條件好像原po沒說清楚;
還有價錢跟在其他地方開的不一樣,所以提出一些質疑。
原PO沒有出來為自己的房子還有價錢多做說明,
然後這位"超人"就突然跑出來質疑T大的熱心方向與講話態度,
似乎是希望T大少講話,叫他閉嘴,因為這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事情到現在,還是不清楚為什麼這個房子可以租到一天四十歐的價錢。
"超人"說自己跟原PO不認識,所以也應該沒住過那裡吧?(猜測)
那麼"超人"也無法多提供房子與價錢之間的相關情報,
只能一直說這個價錢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價錢。旁人不應該質疑。
但簡單的說根據"超人"所言的這麼多,我們還是不知道這房子到底值不值這個錢,
不過他似乎想提醒大家幾點:
"買賣交易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實,
"旁人是不需要給予質疑的,就算要質疑也不能只依據價錢。"
"在這個版喔,不要太雞婆,在旁邊看就好了"的感覺
"只有原po可以提供在地資訊、有設備、有網路,而別的留學生是沒有的,
所以原po開的價錢才會比別的留學生貴。"
與其說T大質疑的方向不對,倒不如請原PO出來,告訴大家:我的房子就值這個錢,
並主動提供照片等更積極公開資訊的做法吧?
這樣才能讓想租房子的人(例如我)讓能夠清楚的判斷啊!
另外,關於學術網路上張貼租屋資訊算不算是營利?
我覺得要看版主的認定吧?在巴黎好一點的房子
一個月的房租水電雜費加起來才八九百歐,
原po的價錢,短租一個月算起來的話跟別人卻要收1200歐,這樣算不算是營利呢?
在版上大家互助,一方面給人方便一方面可以讓留學生的貼補房租
本來是很好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把價錢拉到這麼高,是不是就失去這個味道嚕?
至於"超人"的回應還有推文,其實並沒有提供任何更積極正面的資訊,
"超人"說T大方向有誤,但在我看來,超人的這種回應才是方向有誤呢!
希望不要再透過"超人"了,原po自己做個回應比較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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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92.84.84.114
推 iamsuperman:bon 你開心就好 11/20 01:36
→ portege:不要忘了 留學生還有房屋補助 我也覺得40歐元有點貴 11/20 02:40
→ portege:況且在巴黎這樣的觀光大城 要找到一晚40歐的並不難 11/20 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