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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已經不想回應了,但是話不說清楚似乎又很怪。 我把兩位的回應合在一篇了。至於原po的文章,恕小弟就不再回應了。 想先說清楚的是,這一則房屋出租的各項基本資訊是: 一、性質:留學生短期出租。 二、價錢:商業性短期出租。 三、區位:非小巴黎,位於九二縣。十號線底站。 (何謂「小巴黎」、十號線底站附近的交通狀況、布倫紐森林附近的治安等等, 這就應該要版友自己做功課了。) 如果在這樣的前提下,版友仍然願意承租,我可以說這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底下分點說明: 一、關於房屋價錢前後不一的問題: ※ 引述《Fakeiven (墨東月)》之銘言: : 原PO的狀況我自己也詢問過(準備出國走走)_,與我接洽的人應該是 : 她姐,第二次聯絡時才是洪小姐本人,基本上那篇文章是在不同時間 : 跟不同人用不同帳號張貼,如果要因為這樣去苛責張貼者,也未免略 : 嫌多餘,該爭的是這姐妹二人為何會弄出不一樣的價錢。 我並沒有苛責張貼者, 我質疑的是為什麼同樣的文章內容在不同地方卻會有不同的價錢。 之前我質疑的時候,原po說她被我冤枉了,說從來沒有貼過不同的價錢; 其他ptt的旅遊版我暫且不論,但對於一個這個版的使用者來說, 現在價格被揭露了以後,同一個房子,是要租三十五歐還是四十歐呢? 小弟又如何能知道原來同一個email、同一篇文章的背後, 竟是兩個不同的人、竟有兩種不同的價錢呢? 二、關於法國版成為我的個人版的問題: ※ 引述《Fakeiven (墨東月)》之銘言: : 雖然這裡是你常來的版,但這不是你個人的版,在你的質疑未獲證明 : 前,只不過是先失去一位版友罷了。 為什麼我質疑價格就會失去一個版友? 為何發出這樣的疑問,這裡就變成我的個人版了? 我只是希望把價格背後的判斷標準說清楚。 小弟從第一篇發文至今,究竟有哪裡把法國版當成個人版使用?能否請您說明? 第三、關於留學生短期租屋的價錢與商業性短期租屋、長期租屋的價錢比較: ※ 引述《JasonPlus (一代球星典範 席丹 )》之銘言: : 跟大家澄清一點 : 短期租屋得價錢是不能跟長期租屋比較的啦 我想板上幾位評論的大大都是住巴黎的人 : 都是長期住在巴黎有長期租屋想必從來沒必要找短期租屋 所以對短期租屋的價格比較 : 不熟吧 其實很多留學生剛到巴黎來,都有住過短期租屋的經驗, 住在巴黎這幾年,對於「租屋的價錢是不能跟長期租屋比較的」這一點,我當然瞭解; 我想其他版上的大大應該也不會不知道。 但是問題就在於:這個case是你這裡所謂的短期出租嗎? 話說得更明白一點: 如果是要把「留學生出租自己的房間的價格」, 硬拿一般商業營利上的短期出租的價格來相提並論,是否妥當? (甚至這樣的價錢已經比一些商業性短期出租的房子還要貴了。) http://jp.mon-paris.info/annonce/anc_apt_s.html (上面這個連結是日本人出租的短期租屋的連結) 話討論到這裡,我們應該要說清楚的是: 「原po 是想要拿留學生短期出租的房間,收取一般商業性短期出租的價錢。」 這個事實,我想應該要講清楚。 如果承租人清楚地瞭解了這個大前提,他仍然願意承租,那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至於留學生短期出租,與一般的商業性短期出租有何不同? 底下是我個人的觀點: 請問留學生出租在法國有沒有報繳所得稅? 請問留學生出租有沒有放自己的東西在房間裡面? 請問為什麼我要付跟一般短期出租一樣的錢,卻是也等於在假期中幫你看房子, 不但沒有跟留學生收錢,還要容忍你放你自己的東西在房子裡面? 這幾點來看,請問,留學生出租房間,跟一般的商業營利行為的短期出租一樣嗎? 我前面的文章說過了,雖然很多沒來留學的人不太清楚, 但是等他們到了這裡,或日後經過討論比較,難道不會發現事實真相嗎? 在資訊揭露不清楚的狀況下,可以這樣做交易嗎? 一般正常來說的價錢是:短期租屋>留學生租屋>或等於長期租屋 留學生租屋有相當大程度的一種「互利」、「互助」的性質, 如果你要把價格提高到營利的程度,是不是還有在互利? 「我幫你假期顧房子,讓你方便回臺灣,東西也可以繼續放在屋子裡 ,我幫你出一點錢,算是幫你分攤租金,你也不必繳法國的所得稅; 我也可以得一點租金上的便宜。」 失去了這一層意義,變成只是留學生單方面在壟斷資訊, 利用承租者不清楚市場狀況的情況下來牟利,那麼恕小弟一定要出來吐槽。 第四點:利用教育部的學術網路進行商業上的營利行為,是否准許? ※ 引述《JasonPlus (一代球星典範 席丹 )》之銘言: : 不過本來就沒規定人家就要以成本出租給你吧不過說實話 你門以自己長期租約的 : 房租來評比短期租約 是失準了這個版能不能貼有營利性質的文章廣告 : 牽涉到有沒有一開始就設定好規則(可 或 不可) 學術網路不能刊登營利廣告 : ..... ㄜ.....我不記得哪時候有這個規定啊...恕我孤陋.. 因為之前的版主很少在管事,所以導致這個版上長期陷於一個無人管理的狀態; 但是不能因為這樣,就以為在版上進行商業行為是被准許的。 剛剛已經說明了,以留學生出租房間要拿來比擬成跟一般商業上短租, 這根本就已經是隱喻失據。 大家互助,一天二十歐或二十五歐,都還在可以容忍的範圍,也不失去互利的精神。 如果要獅子大開口(請恕我用這個詞),以營利為目的,「整碗捧去」, 吃定了來巴黎遊玩的遊客不懂狀況,對不起,小弟不會坐視。 至於,有沒有禁止商業行為這樣的規定?請看下面的BBS相關規範(詳附錄)。 大家都是「無意筆戰」,但是話不說不明。 ================================== 附錄: 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81.01.01訂定 86.01.08第一次修定 台灣學術網路之目的,係為支援台灣地區學校及研究機構間之教學研究活動, 以相互分享資源並相互提供合作機會。本使用規範主要敘述TANet資料傳輸使 用之可接受性範圍,若資料傳輸跨越其它網路時,TANet之使用者仍有義務遵 守其它網路之使用規範。 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   BBS(Bulletin Board System)具有訊息交換、線上交談、問題解答、經驗交流等 多項功能,舉凡校園資訊、圖書館服務、學術活動、交通資訊都盡在其中,為學校學 生之最愛,在台灣學術網路上甚為流行,因此為使網路資訊品質不流於浮濫,擬定以 下規範做為BBS站管理者及使用者遵守之依據。各學校應為其BBS站負起督導責任,而 各站管理者需能配合督導其站內使用品質。 …. 二、使用方面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並且只有註冊者才能張貼文章,使用者應為自己所 張貼的每一篇文章負責,並遵守下列三點要求:    (1)禁止利用BBS做為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性、毀謗性及有商業      版權、商業廣告營利、專利性的資料及文章。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heure:基本上我是不反對大家提供同胞方便,或是物品交流,只是希望 11/20 19:01
heure:以我擔任過多次板主的經驗,租文的確是種「違規」的文章 11/20 19:02
heure:(「希望」又是多推的) 11/20 19:04
Fakeiven:簡單說,你覺得他在營利就去告 11/20 19:21
Fakeiven:但你用了那些詞又要大家包容,是否想過這中間的微妙性 11/20 19:22
Fakeiven:連原PO都聲明是二個不同的人PO文,你挖出來的口氣也不佳 11/20 19:23
Fakeiven:你嘴裡說沒針對人,但你就是覺得原PO在凹錢,不是嗎? 11/20 19:23
Fakeiven:這裡是討論區,你可以用個人的主觀來表達你的情緒或正義 11/20 19:24
Fakeiven:你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人、MAIL在表達,不是嗎? 11/20 19:25
Fakeiven:那你又何不讓這不同價位的問題讓原PO說明因由? 11/20 19:25
Fakeiven:不知道、不讓人說明,你的口氣也是帶有指責之意 11/20 19:26
Fakeiven:至少原PO也有誠意解釋,你這篇的口氣也不過如此 11/20 19:29
TonyDog:回覆Fakeiven: 您說的狀況是例外的狀況吧!?如果您看到了 11/20 19:29
TonyDog:內容一模一樣,email也一樣的文章,您會認為這是不同人貼 11/20 19:30
TonyDog:的嗎? 原po 現在說,「那是我姐貼的」,我也沒懷疑她。 11/20 19:30
TonyDog:另外,我哪裡有不讓原po 說明緣由?能請您指出我哪裡這樣 11/20 19:31
TonyDog:寫了嗎? 相反地,是其他版友一直督促原po自己出來說清楚 11/20 19:32
TonyDog:但是原po 卻一直沒出現,而「我是超人」兄一直代言,才會 11/20 19:32
Fakeiven:你這篇拿原PO的例子來表達一般狀況,你覺得合理嗎? 11/20 19:33
TonyDog:一直被質疑。 而且,實在不清楚我的口氣又如何了呢? 11/20 19:33
Fakeiven:我不覺得你或我、原PO都要一直掛在線上才算正常 11/20 19:34
Fakeiven:你說原PO是特殊狀況,但你此篇拿他比喻又有得體之處? 11/20 19:34
TonyDog:我看不太懂您最後說的是什麼意思。能說清楚一點嗎? 11/20 19:35
Fakeiven:現在原PO也講明帳號二個人用,而你也不否認其可能性 11/20 19:35
Fakeiven:即然是這樣,你這篇文章有提到原PO的文章又提到不合理處 11/20 19:36
Fakeiven:那麼你覺得你對原PO的誤會(不管心裡怎麼想)與語氣適當嗎? 11/20 19:37
TonyDog:我想請問我哪裡對原po誤會了? 11/20 19:38
Fakeiven:原PO自己抽空上來作解釋,但你此篇文章把懷疑劃為一起 11/20 19:38
Fakeiven:那麼你該看看你寫的文章 11/20 19:39
Fakeiven:如果只有我一個人覺得你口氣略衝,我可以道歉 11/20 19:39
TonyDog:回覆Fakeiven: 是您說我誤會了原po,所以您應該說清楚哪。 11/20 19:39
TonyDog:我哪裡誤會他了? 11/20 19:40
Fakeiven:你不覺得原PO的房價不合理、也不該貼在此版嗎? 11/20 19:40
Fakeiven:然後你又挖出她姐的文章張貼作為你懷疑的佐證,有錯嗎? 11/20 19:41
TonyDog:回覆Fakeiven: 您是指上面這兩點我誤會了原po嗎? 11/20 19:41
Fakeiven:說了這些你還是不知道你誤會什麼事? 11/20 19:41
TonyDog:我並沒有誤會他啊。這些不是事實嗎? 11/20 19:41
Fakeiven:最起碼這二點是誤會,其它的是口氣問題 11/20 19:42
Fakeiven:1953篇,你覺得你的口氣很好就是了 11/20 19:42
TonyDog:回覆Fakeiven: 誤會在哪裡? 11/20 19:43
Fakeiven:誤會在哪? 在你覺得原PO於二處張貼不同價錢別有它意 11/20 19:43
Fakeiven:這點很淺而易見,很難懂? 11/20 19:43
TonyDog:回覆Fakeiven: 那是你誤會我,不是我誤會原po。 11/20 19:44
TonyDog:原PO(或他姐)於二處張貼不同價錢這是事實,不是嗎? 11/20 19:44
Fakeiven:Whatever,你覺得都是別誤會你,我無意見(笑) 11/20 19:45
TonyDog:他事前說絕對不會有價錢不同的狀況,但是事實上是有。 11/20 19:45
Fakeiven:那你一開始何不說「或許是二個人沒溝通好造成價錢不同」 11/20 19:46
TonyDog:而且同樣內容的文章、同樣的email,原po說喔,那不是我, 11/20 19:46
Fakeiven:很簡單啊,你要把人往最壞的地方設想,這沒什麼不妥 11/20 19:46
TonyDog:那是我姐。我對這種說法也沒意見。大家自行判斷。 11/20 19:46
TonyDog:(我先等您講完我再回覆好了) 11/20 19:47
Fakeiven:對啊,你嘴裡講的好聽,但就是指著該人有問題 11/20 19:47
Fakeiven:我沒差啊,反正打字也沒比較快 11/20 19:48
Fakeiven:我只是旁觀者,但我也感受到你自以為是的評斷 11/20 19:48
Fakeiven:如果只有我一個人說,OK,也許是我反應激烈了點 11/20 19:48
Fakeiven:但你的文章及口氣,除了懷疑與質疑(嗯,還有情報) 11/20 19:49
Fakeiven:你覺得是營利或廣告,去告吧,我相信告的成 11/20 19:49
Fakeiven:你覺得那不叫誤會,那就事實,也無妨你的口氣問題吧 11/20 19:49
Fakeiven:把原PO往一人飾二角的身份想去然後衍伸這一堆質疑 11/20 19:50
Fakeiven:說穿了,你即然是用這口氣,我當然也有權說你口氣不佳 11/20 19:50
Fakeiven:今天狀況也有可能是她姐把文章給她要她PO 11/20 19:51
TonyDog:(對不起,我急著要去圖書館,所以現在先回應) 11/20 19:52
Fakeiven:可以好好對話的文章要處處尖銳,就別怪人說你口氣差吧 11/20 19:52
TonyDog:第一、我口氣不佳,我道歉。感受不好的話,我應該說對不起 11/20 19:52
Fakeiven:你回不回應也沒我的事,要急著去就去吧,我也下班了 11/20 19:52
Fakeiven:唸書重要,台北現在小雨,我也閃了,祝順逐 11/20 19:52
TonyDog:第二、原po的文章內容確實在不同地方,價格不一樣。 11/20 19:52
Fakeiven:是不一樣,但這跟口氣無關 11/20 19:53
Fakeiven:快去吧,正事要緊 11/20 19:53
TonyDog:第三、原po有沒有一人飾兩角我不清楚,但這跟其他問題都是 11/20 19:53
TonyDog:無關的。關於價格太貴的問題我是有憑據才說的。 11/20 19:54
Fakeiven:即然無關你也先提出質疑才談到價錢 11/20 19:55
Fakeiven:快去圖書館吧,說了正事要緊 11/20 19:55
TonyDog:其他的說明都在系列的回應裡了。 11/20 19:56
Fakeiven:Cya 祝順逐 11/20 19:56
TonyDog:好吧,先告辭。再次對我語氣不佳讓大家困擾抱歉。 11/20 19:56
TonyDog:不過留學生短期出租一天要租到四十歐元真的是太貴了。 11/20 19:57
TonyDog:我只能說,我個人或是我的朋友,都不會付這樣的價錢去住。 11/20 19:57
Fakeiven:這點我瞭解 11/20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