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quiem (Babi Yar)
看板France
標題Re: [討論] 關於留學生短期租屋與商業性短期租屋
時間Tue Nov 21 02:33:24 2006
討論短租房價是否"正常" 是否符合"行情"的時候
請考慮到以下幾點:
1.房租的標準的考量不僅僅是地點和抽象的"行情"
還包括了時間和房間便利性, 最後還有"是否有其他選擇" 的機會成本
只提地點和所謂的"行情"未免失之偏頗
時間簡單講就是何時租房.冬天就算是短租也不能跟夏天的"行情"一並而論
畢竟巴黎是需要暖氣的,個別插電暖器不見得便宜,想要短租的人也不可能
禁止或是監督短租者是不是會一天二十四小時開著所有暖氣和電熱水器等等
另外跟時間有關的是否為旅遊旺季等問題,這個跟"是否有其他選擇"選項相關.
房間便利性,除了鍋碗瓢盆網路電器電視家具以外, 另外一個考量重點是
居房大小.原出租者要出租的房間就單人來說不算小,這個生活空間上的
便利程度影響是很大的.同時也跟暖氣電費有直接相關.
另外,房間便利性甚至跟房間格局有關,這個更是沒有一定的"行情"可言.
一個有獨立廚房的和一個美式廚房的可以等量齊觀嗎?彼此的行情又在哪裡?
照明用的是美美的立燈和簡單的省電燈泡吊燈,彼此可比較的行情又在哪裡?
LG的平面電視和bluesky(只是舉個例)的映象管電視可比較的行情又在哪裡?
"是否有其他選擇"這個機會成本問題就更複雜了.簡單的講我相信
湯尼狗及其朋友應該要短租的話也不會提出高過一天一人二十五歐的價格.
但是我如果是短租的人,在聖誕假期我真的可以租到湯尼狗及其朋友的房間嗎?
如果推而廣之,巴黎聖誕假期這段時間的可供出租的留學生房間如果本來就不多
或是根本就是已經私下交易完了輪不到我租,那我要去哪裡推估"行情"?
另外,是否可以接受這間短租的價格,可以比較的"其他選擇"很多,青年旅館
一般旅館,其他留學生房間,連鎖旅館,當然還有可以睡在地鐵站或是
人家的店門口.當留學生能夠提供的選擇不算多的時候,沒有人規定所謂的
"短租"行情一定要跟其他留學生比.這是個大城市,住宿方式很多,
如果有人覺得兩個人五十歐34平方公尺可開伙還是比ibis, mercury便宜的話
沒有什麼理由認為一人一天二十五歐元才算行情,三十五四十歐元就太貴.
地點和"行情"前面已有討論 不再贅述.
2.在考慮到給"不懂行情"的欲短租者建議"行情"的時候,也請考慮到未來
欲出租者的權益.
每個欲出租者定他的短租價格的考量是很複雜的.完全不可能排除前述
綜合條件很好的房子短租價格高於這個"行情"價不少的可能性.
如果某人家在幾個交通方便價錢高貴的地點如蒙帕納斯車站邊八百歐元
一個月的三十平方公尺以上的套房,他用的是五十一公分的平面電視,
家具全部新置,木頭地板大型浴缸還有無印良品沙發.結果某個想短租的人
告訴他"網路上說行情價只有二十五歐耶,你這樣會不會太黑心一點?"
這時候現在提供"行情價"的熱心人士能負責說服潛在的房客那間房
值得那個價格嗎?
這個論壇上不是只有"想當然爾""不懂行情"的求租者會付出代價
正因為其"不懂行情",任意發揮沒有頭緒的好心也有可能讓出租者蒙受損失.
3.我想在這個所謂的學術網路上面不該涉及金錢交易是有所本的.
不過除非全面禁止交易,否則用一個定義不明的"行情"區分商業行為或是
互助行為更是天方夜譚,自欺欺人而已.
二十歐元一天但是房間只有九平方公尺的短租消息算商業行為或是互助行為?
至於法國這邊要不要收所得稅,怎麼收,這個問題留給法國財政部傷腦筋吧!
不過我想台灣留學生的短租稅收問題應該會排在se loger那個網站和ebay之後,
而如果說"留學生短租"因為不用繳稅,所以應該要比"商業短租"便宜才合理
我會說,這種說法跟教唆逃稅差不多,沒什麼拿繳稅不繳稅的問題
要求別人要合於"行情"價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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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 TonyDog:說真的,您說的我們前面都討論過了。請不要再湊一腳了。 11/21 02:58
→ TonyDog:之前我態度不佳的部分我道歉,但也請您不要再踢起塵埃。 11/21 02:58
→ TonyDog:從IA版開始您就特別喜歡回我的文,謝謝您的愛護。:) 11/21 03:00
→ TonyDog:但是您越扯越多無關的東西,是沒辦法增加說服力的。 11/21 03:01
推 TonyDog:另外,如果您這麼喜歡挑我的文章回的話,請直接回我的信箱 11/21 03:05
→ TonyDog:麻煩您了。謝謝。 11/21 03:06
推 iamsuperman:忍不住推一下 真是中肯 11/21 03:16
推 JasonPlus:你們法國版真愛拌嘴捏 XD 11/21 03:32
推 requiem: 不是說對事不對人?這時候把別版恩怨又扯進來?我前發文的 11/21 03:37
推 mactilde:的確都已經以不同形式在前文中討論過了,就此打住好嗎? 11/21 03:43
→ requiem:至少機會成本和未來租屋者的權益沒有提過 謝謝! 11/21 03:50
推 TonyDog:好的好的,謝謝您提的「機會成本和未來租屋者的權益」^^.. 11/21 03:57
→ TonyDog:之前是小弟思慮不周,經過您的補充之後,論述算是完整了。 11/21 03:59
→ TonyDog:感謝感謝。 ^^.. 11/21 04:00
→ requiem:大家交流就好 不過必須強調這並不是涉及別版恩怨的回文 11/21 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