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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NewsID=73202&t=1 外籍人士入籍姓氏遭更動 民政司:依法律規定 時間: 2007/06/08 撰稿‧編輯:楊雨青 新聞引據:採訪   台灣的外籍配偶人數不斷上升,不過要入中華民國籍時,像是越南籍的配偶,姓氏卻 遭到更動,無法以原名登記。對此,內政部民政司司長謝愛齡指出,這些都是按照法律規 定進行,並沒有任何歧視的問題。 內政部民政司司長謝愛齡表示,依照姓名條例第一條 第三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與外國人或無國籍的人結婚,配偶跟所生子女的中文姓氏,必 須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的習慣,而外國人或無國籍者若要歸化為中華民國籍,也同樣適 用。謝愛齡:『姓名條例的規定是說,那個歸化者,任何一個外國人,他如果在我們的戶 籍登記上,有中式的名字的話,那一定要符合我們的習慣。』   謝愛齡表示,這個規定並沒有任何歧視的意味,就像如果台灣人歸化為外國籍,同樣 也必須符合當地規定的名稱。而近來原住民紛紛改為原本的姓名,則是按照姓名條例第一 條、第二項的規定,讓他們能使用傳統姓名。   謝愛齡表示,姓名條例最早在1953年公佈,到2003年中間修正過5次,以符合時代的 需要。以前因為沒有明文規範,所以會產生一些困擾,現在民眾都按照法律規定進行,並 沒有出現什麼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4.248
thinner:我在美國的名字還是音譯中文的名字,並沒有被美國法律強迫 06/18 07:42
thinner: 改姓改名,你去硬改人家姓名,還說沒歧視,那是什麼? 06/18 07:44
※ 編輯: EllaElla 來自: 125.232.192.217 (06/21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