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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一位朋友到采薇家看封神時,見申公豹說出「美學」一詞,當 場笑得在床上翻滾:「『美學』?衣服穿成這樣的人也有美學?」,這大概是 第一次看那段時的正常反應吧!-_-) 藤崎龍在這裡使用的「美學」概念,推測應是aesthetics一字,源於希臘 字aisthesis,亦即感官知覺。「aesthetics」是專門針對主體感受而論,不討論 藝術客體本身或是美的概念,因此更準確的譯名應是「美感」,是研究感官與情感 的學科。從康德(Kant)第三批判的觀點來解釋,要判斷一客體是否為「美」, 取決於這個客體能否帶給主體一種無關利益的愉悅情感,這種愉悅感也就是美感。 判定美感的機能乃是「品味」(taste),我們根據自身品味來決定一客體是否帶 給我們美感。品味標示出一個人在精神層次上的敏感,並外顯為對事物的判斷與 態度,類似「風格」(style),雖是絕對主觀,但也會要求自身達到更好的品味 ,並且希望獲得他人的認同。 然而也正如康德所言,品味作為一種主觀性的原則,可能產生爭執,但 卻無法論辯,因為品味既不能用論證來獲得唯一的正確結論,也沒有更高一層 的判準來規定它(判斷品味好壞本身就需藉由品味,結果將導致品味判斷的無 窮後退),如此一來,當兩方主觀意見有所衝突,如申公豹要求太子的責任,而 太公望以人命為優先考量時,該如何判斷誰是誰非?答案是:不能從兩方或是 第三者的原則來決斷,只能像申公豹雷公鞭一舉,訴諸其他原則來解決了---- 要證明申公豹那「責任觀」的美感原則是正確的,還得動用「強權即公理」的 原則來護航,這雖也無可厚非,不過這位最強的道士身伴最強的靈獸,手持最 強的法寶,去向一位初出茅廬、只有等級B法寶的道士要求「以武力解決」, 其美學肯定已變成納粹所改造的尼采權力意志(will to power)了… 至於藤崎為什麼偏要用「美學」一詞,而不用淺顯易懂的「品味」或「行 事風格」等來替代,大概就像他不寫「永遠的幸福」而用「永劫的幸福」一樣, 是屬於作者的個人趣味吧!不過玩多了總會踩到地雷,「辯證法」一詞的使用雖 然不像CLAMP完全搞錯「二律背反」的意義,不過還是有誤用的嫌疑(也有解釋的 空間就是了^_^),這點以後再談… (正文不寫來寫這種雜文,原因只有一個:即使唸了一千遍「不能逃避」, 還是沒有勇氣寫普賢啊…好佩服那些能為心愛的人物寫祭文的人…) -- 灌水真好﹏﹏灌水可以滋潤版面, 是BBS的極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