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ghong (Rex)
看板Fund
標題[新聞]海外所得符四要件 須繳稅
時間Wed Oct 14 07:28:46 2009
1.原文連結: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166862.shtml
2.內容:
財政部表示,所謂「海外所得」,係指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以外之所得
;海外所得課稅對象僅限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
海外所得無須辦理申報。且有海外所得者,仍必須同時符合下列四項要件,始須繳納基本
稅額:
(一)海外所得≧100萬元
全戶全年海外所得<100萬元者: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全戶全年海外所得≧100萬元者: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
(二)基本所得額>600萬元
基本所得額=按所得稅法計算之綜合所得淨額+海外所得+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之人壽保
險及年金保險給付+未上市櫃股票及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金額
基本所得額≦600萬元:無須繳納基本稅額
基本所得額>600萬元: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600萬)×20%
(三)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
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無須繳納基本稅額
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視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之大小
(四)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
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無須繳納基本稅額
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
應繳納之基本稅額=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
p.s.
財政部的說明檔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59971&ctNode=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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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0.211.195
推 badfood:一直覺得很有趣 大陸地區屬中華民國領土 故大陸地區所得 10/14 09:17
→ badfood:不屬於海外所得 是境內所得. 但是長期居住在大陸地區 10/14 09:17
→ badfood:卻又不屬於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 10/14 09:18
→ jameshcm:要注意的是,這不是超額累進...是全額累進 10/14 09:32
推 bigpolaris:對 大陸區域那真的很好笑 XDDDDDDDDDDDDDDDDD 10/14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