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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版主別刪文, 小弟今日接到內湖分局寄來的通知, 打電話給通知單上面的警察,他說說有人控告小弟妨礙名譽。 小弟細問之下才知道原來有一堆人一起被告原因是PTT 小的猜想應該就是這邊之前有被禁水桶的R大他的傑作。 如果有人有和小弟一樣的情形的話,煩請私下和小弟聯繫, 我們彼此交換某R違法的證據,團結力量大。 如果版主方便的話能否把某R之前說過的文章都備份起來,一篇也別刪。 以方便以後警察辦案。 縱容他這種人的話相信以後基金版會永無寧日的, 為了基金版以後的安寧以及我們大家的人身安全, 我們要團結對抗不合理的事情,還我優質的基金版,謝謝。 剛剛小弟問了在法律事務所上班的朋友 他說可以用囑託訊問的方式在被告的居住地訊問 所以如果家裡不在台北的朋友們趕快去找附近的警察局問問看, 看看能不能把訊問地點移到居住地附近的警局,不要為了這件事情來台北一趟。 如果還知道有什麼對板友們有利的事情會及時PO在這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252.222
bigstupid:之前那個R開頭的 好像就是內湖人 有人說他在內湖版出沒 05/22 14:07
askyblue:憑“你的猜想”就這樣做的話,小心變成真的妨礙名譽喔 05/22 14:08
MentorX:誇張..也希望你順利解決唷 05/22 14:08
MentorX:一開始還以為詐騙集團 05/22 14:09
askyblue:最好還是有確定是他再行動吧 05/22 14:09
askyblue:不過我倒是不反對先備份存證 05/22 14:10
Snew27:推還我乾淨基金版 加油!! 05/22 14:31
JasperAmos:唉 --- 原來是個事情... 05/22 15:13
JasperAmos:有人知道怎麼做嗎? 囧 05/22 15:13
windlover:希望最後變他被關...科科 05/22 15:17
justkay:唉 什麼人都有 玩不起就不要上網 05/22 15:37
sdhpipt:怎麼回事?? 05/22 15:40
beau0:用PTT的ID可以...找到電話號碼?? 05/22 16:06
trinity1103:..................我還沒收到 05/22 16:22
trinity1103:能查到電話? 會不會太神奇了? 是人肉搜索嗎? 05/22 16:24
RainDate:備份證據 再反告他誣告及違法代操、收費上課等事證 05/22 16:28
MentorX:收費上課有些需要執照的..這點可以去查證一下..每行不一樣 05/22 16:34
MentorX:順便檢舉逃漏稅之類的..哈哈 05/22 16:34
neofire:我看了一下精華區的刪文,那樣告不了人吧? 05/22 16:40
bigpolaris:是批踢踢註冊的資料嗎? 05/22 17:58
whobirdme912:如果 現在告的話 他醞釀很久歐~小心應對 05/22 18:39
RainDate:倒是突然想起他好像被萬寶邀去寫專欄 = = 05/22 19:02
QEDGBM:推樓上的 = = + 這樣算公眾人物 可受公評 嘿嘿 05/22 20:26
nikon:真行 兩年速成新手裝一下高深發一些亂七八遭的文就可寫專欄 05/22 21:18
nikon:不過是真的嗎 有沒有任何link? 05/22 21:19
ffaarr:marbo底下的部落格吧。等於多一個分站而已。 05/22 21:27
ffaarr:剛剛去看才發現,他又被大陸的一個投信找出幫忙出貨…喔不 05/22 21:29
ffaarr:是是開分站,分享文章啦XD。看來事業作得還不小。 05/22 21:30
andrew4728:這樣也要告,會不會時間太多 05/22 23:26
coolseal:我也收到了 05/23 00:18
OutOfHome:剛剛挖到很多一月時候的信 都是當初吵架的文 05/23 00:33
OutOfHome:要寄t大自己寫的給你嗎?! 05/23 00:33
hunterkuo:別慌 之前的案例 網路上的ID不能代表本人,他不會贏的 05/23 00:34
littleman1:希望正義的一方勝利,各位要加油,他現在都流篡到基智 05/23 00:55
shyangwang:說真的,我覺得他只是想靠這個事件來吵名氣而已 05/23 01:35
Soccerfan:我也被告了 ╮(﹀_﹀")╭ 05/23 03:47
Soccerfan:版主真是不好當啊 05/23 03:47
besttrevor:QQ 版大辛苦了!! 樓上各位加油 我只能為你們打氣 05/23 04:38
chunshian:我也收到了 不過版大也被告 這..... 05/23 07:51
HatasonJa:有上過本版看過文章的人都可做證人法官如何傳喚 05/23 08:42
HatasonJa:幾萬人就迫司法紀錄了..如果原告告輸不知道會如何 05/23 08:43
panasony:蚋岐犬? 05/23 09:40
zzzaaazzz:....蠻無言的 05/23 10:14
yzwing:各位大大加油...希望有乾淨的基金版 05/23 12:06
shyangwang:靠杯......連我也中槍是怎樣 05/23 16:52
Serichad:推還我乾淨基金版 05/23 17:42
aflyfox:各位大大辛苦了!!! 希望能有乾淨的基金版...辛苦了!! 05/23 17:47
※ 編輯: timmer 來自: 59.124.252.222 (05/23 17:53)
inno:可以請問 要怎麼處理阿 說真的 我很慌 因為收到掛號的是我 05/23 18:02
inno:父親 被痛罵許久 唉 說真的 我連我為啥被告都不知道... 05/23 18:03
inno:我父親 是代收啦 05/23 18:03
shyangwang:樓上比我還扯,我還有噓兩句,樓上連噓都沒有=.= 05/23 18:11
inno:我應該有噓0.0 不過忘了需啥了 0.0 呼~~~ 05/23 18:16
Hu1din:我也有噓耶....怎麼沒告我XD??? 05/23 18:26
tampabay:我也有噓耶 回家看看有沒有我? 05/23 19:10
waynedd:我沒收到..是我比較小尾嘛??XDDD 05/23 19:53
waynedd:不過你們需要作證的話..我可以幫忙做證..此外文章我有轉寄 05/23 19:54
waynedd:回我的信箱..可以提供給大家當做一個依據.. 05/23 19:54
tonyd:就我所知 就算敗訴判賠的金額也不高 印象中幾千塊左右 05/23 20:00
tonyd:雖然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但應該沒這麼嚴重才對 05/23 20:01
nomofan:他可能有挑過吧 05/23 22:47
DragonLick:敗訴賠錢是小事 前科可是跟一輩子的 05/23 23:25
coolseal:不會起訴的 大家別慌 我也收到通知了 05/23 23:39
vaorejao:誰來主持一下?像是如何應訊之類的 05/23 23:54
coolseal:大家把msn寄給我 開個大會串如何? 05/24 00:00
coolseal:在板上公佈怕某小人..... 05/24 00:01
QQGirl:請問一下 如果在一個公開的版面指名某個id的人是 05/24 01:17
QQGirl:沒責任感跟沒信用,但又提不出證據,算誹謗嗎? 05/24 01:18
QQGirl:話說,這事件的某主角有這麼說過呢.... 05/24 01:18
AloneBird:對特定人物 或者公開場合的話 上面應該是屬於公然侮辱罪 05/24 01:53
AloneBird:應該不能算是毀謗的樣子 05/24 01:53
Soccerfan:請大家移至PTT2討論案情,基金版還是留給大家討論基金 05/24 02:44
Soccerfan:文章代碼(AID): #18Dn0MkL 05/24 02:44
Soccerfan:18113篇文章 05/24 02:45
wargod4112:所有大大加油啊!!我剛看那堆文章看到眼睛都花了.... 05/24 06:52
wargod4112:只能說有人可以主觀意是如此重真的是...很厲害.... 05/24 06:52
wargod4112:再者!!投資兩年左右就成了高手,我想老巴都比他嫩了... 05/24 06:52
wargod4112:最後~我祝你們打勝這場糾紛! 給某人一點教訓 05/24 06:53
wargod4112:而且我講主觀還只是講的好聽,講難聽點就是X我 05/24 06:55
svince88:bbs的文章本來就是要接受公評啊 真的是....何必搞成這樣 05/24 11:07
suscym:可以的話反告回去吧~!! 05/24 15:57
vidaloca:真的該給兩年高手一個教訓,大家加油!!!! 05/24 20:45
OutOfHome:有被約談的 推文可說幾號幾點喔 小弟可先整理 05/25 00:58
DragonLick:各位加油 勝訴的話就算不能反告誣告考慮請求民事賠償 05/25 21:12
iahon: 05/31 08:52
iahon: 比扯鈴還扯 05/31 08:52
blackalien:推~~~~還乾淨基金板 06/04 06:48
MentorX:現在後續文章要去哪看阿 06/04 11:37
aquarian:結果咧? 結果咧? 結果咧結果咧? 06/04 17:26
egg11:結果要等兩三個月以後送到檢察官那邊決定會不會上訴 06/04 19:58
egg11:警察說的~ 06/04 19:58
NineLight:明天上午要去內湖分局...唉... 06/04 20:03
OutOfHome:聽說6/9號以後才做完筆錄 06/05 00:16
egg11:所以現在還是一開始那位警察先生嗎? 06/05 14:29
liouink:不是聽說換人了? 06/05 20:35
gazelle74:加油~給予最大支持~ 06/06 10:19
ilaru:大家快備份所有文章 06/06 12:12
Robbit1024:要也是起訴而非上訴...這兩者不同... 06/06 12:24
ilaru:可以參考八卦版OutOfHome大還有lats大的回覆文章 06/06 12:26
ilaru:還有趕快備份他所有的文章 提醒有被告的版友.. 06/06 12:27
lovelovefree:大家加油~~~~~ 06/06 12:55
yung80111:sexy5566:不會起訴啦 他告的成拎杯眺淡水河給你看 06/06 14:23
appleFFF:把罵三字經的那隻 揪出來~~ 嘴那麼髒 ..其他應該還ok 06/06 14:42
sohate5566:他如果告得成而且事實成立的話 一堆ID就會就此停權 06/07 00:05
sohate5566:不多啦,大約40幾個 06/07 00:05
mrwrong:今天從內湖那邊回來 ...浪費我時間 老天...我住南部耶= = 06/12 20:07
mrwrong:還有...事後有點低落...聽說被告者之中還有醫生 議員助理 06/12 20:18
mrwrong:之類的...唉唷~~~我算裡面最小咖了吧 ><" 06/12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