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ellotom:美國境內投資在免稅額內應該也可退稅,只是申請成本符不符 01/02 03:36
→ hellotom:效益,是需要評估的 01/02 03:36
推 badfood:只有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才能申請免稅額 非居民 01/02 08:02
→ badfood:的股息收入屬於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01/02 08:03
→ badfood:要取回非US source income預扣稅券商必須要有區分的能力 01/02 08:05
→ badfood:如果券商全部歸類到US source income 那也無計可施 01/02 08:05
相信使用海外券商的投資人都有填過W-8BEN表
裡面就寫得很清楚:「與本表所載內容相關之收入與在美國境內之貿易和商業無實際
關聯(not effectively connected),或雖有關聯,但依據所得稅減免互惠協定不需
扣繳所得稅」
目前台灣和美國沒有簽互惠協定,所以不會有後面這兩句話的除外情況
因此當投資人填了W-8BEN表之後,都已經認定是non-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了
因此如果你要IRS承認你的非居民身份而豁免你資本利得所得要繳稅
那你就不應該去使用免稅額,你或許可以使用而且也順利退稅,但「不應該」
而就稅務上,非美國境內投資可以退稅是因為再收入來源國通常已經被課一次股利所得稅
例如你買巴西的指數型基金,巴西政府會課股利所得稅
如果美國政府再課就變成一稅兩課,這是目前稅制上會盡量避免的
但是美國境內投資的股利所得並沒有這個問題
※ 編輯: Leepofeng 來自: 111.82.55.136 (01/02 09:09)
推 badfood:L大是回覆給我還是回給一樓湯姆兄 呵呵 我也回文說明好了 01/02 09:33
→ Leepofeng:XD 我是回一樓的 01/02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