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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版子上不知道看過了多少次,有人在問「怎樣算是助攻?」。在那本 NBA 雜誌上,曲自立先生也對此作了解釋:所謂助攻,即是一次傳球直接導致一次成 功的投籃得分(意思是這樣的)。然而,藉這次的機會,我想把這觀念作個徹底 的釐清。 依據曲先生的說法,在接獲傳球後,如果有運球後再投籃,那就不能算為一 次助攻。但是,根據 NBA 對助攻的判定,重點是在於:到底這次傳球有沒有造成 明顯的得分機會。只要有,而且也靠這次機會投進了,那就可以判定為一次成功 的助攻。舉個簡單的例子:Pippen 抓到防守籃板後看到 Jordan 已經偷跑到中場 附近,就立即甩了過去,而 Jordan 接到球時,前面早已唱空城,於是運了幾步 來了個美妙的扣籃得分。此例是一個非常明顯應計為助攻的球,我們應該要看到 的是整個流程,而不是拘泥於 Jordan 到底有沒有運球,因為「運球」這個動作 並不代表他不是一次的 "easy basket" 。 我想曲先生所說的應該也沒有錯,只不過那是業餘的認定標準,所以大家在 業餘的球賽中很不容易看到一場球有十幾次的助攻。而在 NBA 中,不管各項統計 資料,有一個不變的原則,那就是必須看整個巨觀的程序來判斷,而非是僅僅受 呆板的定義所限。說穿了,這些必須包含了記錄員的主觀判定在內。不過這並不 表示這些記錄就會不客觀,因為 NBA 當局會有委員會來查看錄影帶,以對記錄員 作的記錄加以確認,以達更為公正的立場。 轉自: 已不可考 希望能有板友提供出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