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mr (恨意難消)
看板GFonGuard
標題[心情] 我恨!被逼下崗之始末前篇
時間Sat Dec 27 12:57:2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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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紹>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他複雜的感情世界,我把整個故事做個統整,天哪!都這個時候了,
我還能理性地寫出這些鬼東西,我恨!)
原文中自殺前女友:
就叫她蓮霧鼻吧
在我和蓮霧鼻之前的另一個女友:
NO4
男主角:
汪汪(其實叫他汪汪,已經污辱到地球上的任何一條狗了)
<前言>
在交往之前汪汪只告訴我,他一向都是被甩的那一個,倘若我早知道以下的故事,
我絕對不會跟它在一起。
<他和他的女人們>
在他和NO4交往時,從網路上認識了蓮霧鼻,並且愛上了汪汪,詳細相處過程我不清楚,
只知道蓮霧鼻在他有女友的情形下,一直追求著他。直到有一天NO4決定搬回台中,
汪汪告訴我,在NO4離開台北的第二天,他就決定和蓮霧鼻交往,
因為他認為NO4回台中就會變心。
在2007.3的某一天,蓮霧鼻告訴汪汪,她身上沒帶鑰匙回不了家,於是汪汪收容了她,
然後第二天早上蓮霧鼻趁他在睡夢中,親了他的嘴,之後,他們就開始交往了。
他堅持,他沒有劈腿,但後來我發現,NO4回台中的時間是在2007年11月,
而他讓蓮霧鼻堂而皇之住進他家的時間是在2007年3月
直到現在NO4還不知道我和蓮霧鼻的存在,她一直以為汪汪是單身,
到現在還認為他們之間還沒完全結束。(到底變心的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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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65.47
推 ninashu73121:請補充站崗相關內容 15:00刪文 12/27 13:02
→ globeball:看上級就氣到快吐血了!還好你明智的離開了 12/27 13:03
推 nakayama19:已經離題了吧....= = 12/27 13:14
→ globeball:的確有離題耶>< 不過原PO好像是要交代她下崗的前因後果 12/27 13:16
→ globeball:之前的文章有說!總之希望原PO過的快樂^^還是要佩服你的 12/27 13:16
→ globeball:明智 12/27 13:17
→ kamr:純粹發洩,我晚一點就會刪文 12/27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