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我不喜歡同居這個名詞,不過我覺得住在一起還蠻OK的!
有人說一起住感情會不好什麼的,包括好朋友友誼也會變質,
因為發現你之前看不到的對方…
好朋友方面,我是蠻認同的,畢竟你以後不會跟他生活一輩子,
但男朋友的話,我覺得先住在一起沒什麼不好,
因為那些以前看不到的他,我可以提早知道真實的他是怎麼樣的,
而不是等真的嫁給他以後,才知道:"原來他是那樣",然後過得不開心…
我跟他在一起不久以後,我就常常過去他那邊住(我們都在外面租房子)
因為我家到他家騎機車至少要30分鐘,所以我暑假幾乎都睡他家,
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同居,畢竟我也有我的一個"家",
一開始都很正常,不過之後我漸漸發現了一些他的壞習慣,
這些東西我還蠻能接受的,頂多唸一唸他,現在也都覺得很正常了:)
我很喜歡和他在一起的感覺,就算是我在玩電腦、他在看電視也一樣,
晚上有他幫我關燈、蓋被子,有他在我旁邊我就覺得很幸福,也不會覺得沒自己的自由!
這種事情是看個人,有些情侶同居不到二個月真的就分手了!
也有那種在一起很久還很甜蜜的…
同居後心態的調整很重要,不要常常去想、擔心同居不久就分手了,
如果一直這樣子想的話,每次吵架你就會開始run這些事情,最後一定是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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