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ba (kcc)
看板GO
標題Re: 台灣棋院職業棋士同意書
時間Thu Feb 21 08:41:10 2008
※ 引述《cabon (低語森林悄悄寧靜)》之銘言:
: 我哥退讓 棋院就退讓了
: 最後決議就是大家連署然後委託幾位年長的職業棋士跟翁董做協調
: 然後我哥卸下棋士會會長
: 由林聖賢老師暫代
: 最後就是棋院同意第六第七兩條刪除
: 第11.12兩條不能刪除,除了對局費那幾個字
: 依舊是228之前得簽 不簽就不用比賽了
: 2010廣州亞運 如果沒有拿到一金一銀一銅..
: 他就不繼續捐這麼多了..
: 今天聽林至涵說
: 他不覺得這是一份沒有權利的同意書
: 他覺得職業棋士簽了就可以比賽 這不就是權利嗎??
: 我不太能理解他 只想要有舞台可以比賽的想法
這樣的發展還不錯,雖不算盡如人意,至少
方向還是朝好的方面走
周俊勳九段不親上火線,這是對的
棋士會的組織和職權,應該要更強化一點
比如說對棋士的處分一定要由棋士會議決,要
明載在棋院的章程和棋士的合約裡面
對於比賽以外的活動如教課、跟業餘交流等等如
果不配合,要處以停賽,這非常不合理,第六第七條
刪除是應該的
第十一十二條翁董和棋院方面要堅持,我認為也沒什麼
不對
對於林至涵的說法,板主似乎不以為然?我覺得林至涵
說的沒錯啊。好比我取得了醫師資格,並不代表我必然
就能有病人看。必得我跟醫院之間能達成協議簽了約,
雙方權利義務都弄清楚了,我才能開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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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02.9
→ forgetta:可是薪水差很多... 何況當職業棋士難度比當醫生還高 02/21 10:52
→ forgetta:應該說 要拿到職棋資格 比拿到醫師資格還難 02/21 10:53
→ forgetta:工作內容應該是醫師責任大很多就是了 關係人命 02/21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