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二戰的討論文
順便來問一下
什麼是戰時階級?
0083巴寧格死後,席納普斯用戰時特權把浦木和貝特各升一級
不過到最後浦木還是"少尉" 而貝特編入迪坦斯,軍階不明
但就算貝特也變回中尉 仍可以解釋為GP計畫抹消的結果
何況浦木上軍事法庭 是沒終生監禁就偷該笑的情形
戰時階級可以保留的嗎? 還是"戰後"就恢復原級?
也就是說如果GP計畫沒有抹消 貝特是上尉還是中尉?
另一個問題是關於"戰時特權"
我對這個名詞不太了解
戰時是什麼意思? 需要經過"宣戰"才算嗎?還是有任務就算?
甚至沒有任務但有戰鬥行為就算?
聯邦有對迪拉茲艦隊宣戰嗎?
有打並不等於有宣戰
(抗戰中國先打四年再宣戰不算什麼 日本打完八年都沒宣戰過
因為"中國"是汪精衛領導的"友邦")
迪拉茲艦隊的想法是一年戰爭後締結盟約的人
只是"自稱"為吉翁公國的賣國賊
他們自己代表真正的吉翁 再次對聯邦宣戰
(其實中間三年也都是交戰狀態 才會說GP02違反南極條約)
但是對於聯邦軍來說
迪拉茲艦隊只是"殘黨" 實質上也只是軍閥
儘管對方自稱真正的吉翁 聯邦承認的並不是他們
(迪拉茲艦隊也不是國家的體制 這樣可以對他宣戰嗎?是說他自己都先宣戰了...)
從聯邦應對的方式來看
只有(1) GP02被偷,搶回來
(2) 加強艦艇校閱儀式的警戒
並沒有要找出對方根據地整個剿滅 還允許阿克西斯先遣隊中立(默許援助?)
這比較像警察對流氓的作法
維持維持治安 不到宣戰的程度
若是任務中就算
和平時期軍隊還是有許多任務的 不一定都牽涉到戰鬥
除了迪拉茲、阿克西斯 宇宙中還有各種規模不一的武裝集團
每個發生一個小糾紛就賦予各艦長(校級)足以更動人事的特權有點奇怪
而且昇級在軍隊中是大事吧
巴寧格做了一輩子只有到上尉
如果蒙夏他們和浦木吉斯一樣曾經是"軍官學校出來的少尉少爺"
那麼畢業這麼多年、有實際戰功,還只升過一次呢
除非說戰地授階的效果真的只在戰時有效
那也許他們已經升過好幾次 只是任務結束後又降回來...這樣挺麻煩的吧
若是有戰鬥行為就行
戰鬥行為不只包括艦隊、MS作戰
士兵和平民起衝突算不算?
蒙夏和浦木私鬥算不算?
這應該用平常的獎懲管道就可以處理了
我想過貝特是補巴寧格的缺 而浦木是補貝特的
巴寧格的缺也許需要相應的階級
中尉當隊長手下有中尉隊員(還同期的)
那不就像布萊德中尉當艦長手下有史雷格中尉當駕駛員
不過浦木不用跟著升啊
蒙夏、吉斯;中尉、少尉 都只是MS隊員
再說 有缺要補 是不是戰時都一樣
為什麼要特別說是"戰時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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