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reyabow:真的是剝大家兩層皮!! 08/06 12:18
※ 引述《pululuu (學習ing)》之銘言:
: 我當初買的是三年的課程,不過還上不到一年,
: 但現在沒有時間去上課,所以想轉讓給妹妹,
: 原本剩下兩年多的課程,被扣之後就只剩一年半了 >"<
: (唉,我對於扣除的這個部分好心痛喔,可是好像沒什麼別的辦法...)
: 結果要去辦的時候,櫃臺小姐居然說,
: 當初我買的價格比起現在的學費便宜很多,除了扣除1/3的課程以外,
: 還必須要補差價,感覺超不合理的 \_/
: 想問問大家之前辦轉讓的時候,也有遇過這種情形嗎?
: 我不記得當初報名的時候,轉讓手續有提到這個部分阿?
: (話說地球村的契約上面到底是寫些什麼呢?
: 總覺得轉讓時就遇到一堆突然冒出來的條件...)
: 希望可以聽聽大家的經驗,謝謝 :)
關於這一點,我也是感到非常疑惑,
不知道有沒有強者可以為我解答一下。
因為就我所知,當初報名時的契約上(繳費收據),
只有說明若是學生辦理退費時,
才會依據剩餘課程時數的長短來扣除一部分費用,
關於這點,我有去查閱相關法令,的確是如此沒錯。
然而今天的問題是,若只是學生想要轉讓課程給他人,
則與退費不同,完全無該契約或是相關法令條款之適用。
地球村若是依據退費規則來加以辦理,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再進一步說,單純將課程轉讓給他人,
就地球村的預期獲利而言,是完全沒有影響的,
它當初收了這些錢後,
本來就預期會有一個學生在一定期間內來享受地球村所提供的課程,
今天若是這個享受服務的人不同,對它並不會造成損失,
因此以報名時的優惠價格不同就要補差額是不合理的。
此外,除非報名學生具有精神疾病或是其他難以讓補習班接受他報名之原因,
否則一般而言,報名時補習班並不會特別對學生的身分加以過濾,
換言之,學生的身分並不是契約成立時必要之點,
此一契約並沒有所謂的「專屬性」或是「屬人性」,
故若是要求將課程內容轉讓給他人享受,在法律上也是站的住腳的。
綜合上述,我完全不認為地球村的轉讓機制是合理的,
因此弱勢的消費者千萬不要默默的吃悶虧,
要努力爭取自己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54.66